
[sing loudly] 放聲歌唱
放歌一曲
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唐· 杜甫《聞官軍收河南河北》
放聲歌唱。 唐 杜甫 《聞官軍收河南河北》詩:“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 清 曹寅 《遊仙》詩之二十:“ 青溪 煙水復煙蘿,來往 青溪 得放歌。” 孫犁 《談作家的立命修身之道》:“站在這個壇上,并不像登高山臨大澤,那樣能安閑地放歌行吟,遠望沉思。”
放歌是漢語詞彙中描述情感表達的典型動詞,指高聲、盡情地歌唱,常用于文學語境中傳遞激昂或灑脫的情緒。《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放聲歌唱;盡情歌唱”,強調不受拘束的情感釋放。
從構詞角度分析,“放”字本義為“解除束縛”,引申為“自由抒發”,而“歌”指代有韻律的吟唱,二者組合後形成“情感宣洩”的意象。《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最早見于唐代詩文,如杜甫《聞官軍收河南河北》中“白日放歌須縱酒”一句,生動展現了詩人聽聞捷報後縱情高歌的場景。
在語義演變中,“放歌”逐漸從具體行為擴展至象征性表達。例如《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提到,宋代文人常以“放歌山水”比喻超脫世俗的生活态度。現代文學作品中,郭沫若《女神》詩集亦多次使用該詞,如“我放歌于黃海之濱”,借以傳遞革命豪情。
從語言學視角,《辭源》強調其雙音節動詞特性,認為“放”為狀語修飾核心動作“歌”,符合漢語偏正結構的構詞規律。這一構詞方式使“放歌”既保留動作的直觀性,又蘊含情感強度,成為漢語抒情表達的經典範式。
“放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放歌”指放聲歌唱或縱情高歌,常用于表達喜悅、慶祝的情緒。例如杜甫詩句“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聞官軍收河南河北》),展現了勝利後的歡暢心情。
總結來看,“放歌”既是情感宣洩的方式,也是文學表達的常見意象,兼具口語與書面語的雙重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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