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笞棰 ”。亦作“ 笞捶 ”。以竹木之類的棍條抽打;打擊。《荀子·儒效》:“用百裡之地,而千裡之國莫能與之争勝,笞棰暴國,齊一天下,而莫能傾也。”《北齊書·孝昭帝紀》:“﹝ 高洋 ﹞自是不許笞箠郎中。” 宋 蘇洵 《上韓昭文論山陵書》:“威之以刀劒,驅之以笞箠。” 清 顧炎武 《生員論上》:“一得為此(生員),則免於編氓之役……得於禮見官長,而無笞捶之辱。”
“笞箠”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用竹條、鞭子或荊條抽打,是古代刑罰或懲戒手段的一種,屬于較輕的體罰形式。例如:
“笞箠”是古代以竹制刑具責打的行為,兼具刑罰和訓誡功能,常見于曆史文獻。需注意,不同文獻中可能存在異體寫法。
《笞箠》是一個古代漢字詞語,意思為用笞子或箠子進行打擊、鞭笞的動作。
《笞箠》的部首是“竹”,表示與竹子有關。它的拆分部首和筆畫為:竹(6畫)+ 也/聿(3畫/2畫),總共需要9畫。
《笞箠》是一個古代漢字,源自于古代中國的刑罰方式,用來鞭笞犯人。這個詞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為「笞箠」。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經過了演變和變革。當涉及到《笞箠》這個詞時,古代人們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寫法,如「彳豸」或「⻌豸」等變異寫法。
1. 王宮裡的宦官被皇帝命令用笞箠進行了懲罰。
2. 在古代的刑場上,罪犯常常會遭受殘酷的笞箠懲罰。
組詞:笞責、箠刑、笞德
近義詞:鞭笞、鞭打、責打
反義詞:寬容、寬大、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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