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弓。 北周 庾信 《周上柱國宿國公河州都督普屯威神道碑銘》:“況以弦木六鈞,函犀七屬,門多懸胄,箭必中鞍。” 唐 楊宏真 《貫七劄賦》:“是知弦木之用,貫革為先。”
弦木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曆史用法兩個層面解析:
字源釋義
“弦”本義指弓弦,《說文解字》釋為“弦,弓弦也,從弓,象絲轸之形”,後引申為樂器上的絲線或金屬線。“木”指木材或樹木,如《詩經·魏風》中“坎坎伐檀”即描述伐木制器的場景。二者結合,“弦木”最初指以木材制作弓或弦樂器的材料。
曆史演變與用法
在古籍中,“弦木”多指代弓箭的制作工藝。如《周禮·考工記》記載“弓人為弓,取六材必以其時”,其中“木”為制弓核心材料,需“析幹”以調曲直。唐代《藝文類聚》亦提到“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強調以木制弓的技藝。明清時期,詞義擴展至樂器領域,如《天工開物》描述“梓桐為琴,弦木發聲”,指琴體與弦的配合。
現代漢語中,“弦木”作為專業術語仍用于傳統樂器制作與考古研究,特指古代以木為基材的弦鳴器具或弓箭部件,其釋義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
“弦木”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指弓(主要義項)
比喻有效手段(較少見)
建議在閱讀古文時優先采用“弓”的本義,現代使用比喻義需明确上下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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