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頭足異處 ”。
頭足異所(tóu zú yì suǒ)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成語,其核心含義指頭顱和腳不在同一處,引申為形容人身首分離、慘遭殺害的悲慘結局。該成語多用于描述古代戰争、刑罰或激烈沖突中的死亡場景,帶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和情感色彩。以下從語義演變、典籍出處及使用場景三方面解析:
字面本義
“頭”指頭部,“足”指腳部,“異所”即不同的地方。字面指身體被肢解後頭部與腳部分離的狀态,強調死狀的慘烈。
引申義
泛指身首異處或慘死,常見于描述戰亂、刑罰(如斬首)或意外橫禍。隱含對生命脆弱與命運無常的慨歎,如《漢語大詞典》釋義:“謂被斬首或分屍,死狀極慘。”
此成語屬文言色彩濃厚的書面語,主要見于史書與古代文獻:
《戰國策·秦策四》:
“刳腹折頤,首身分離,暴骨草澤,頭顱僵仆,相望于境;父子老弱,系虜相隨于路……百姓不聊生,族類離散,流亡為臣妾,滿海内矣,頭足異處。”
此段描述戰争慘狀,“頭足異處”直指士兵身首分離的戰場實況,印證其原初語境。
《辭源》(修訂本):
明确收錄該詞條,釋義為“頭和腳分離,指被殺或分屍”,并标注其出自《戰國策》。
曆史叙事:
多用于史書、小說中渲染戰争殘酷或暴政後果,如:“項羽垓下兵敗,終緻頭足異所。”(虛構示例,示意用法)
警示隱喻:
作為警世用語,暗含“違背道義者終将覆滅”的訓誡,如《鹽鐵論》中“桀纣貴為天子而頭足異處”,強調暴君必遭惡果。
同義替代:
現代漢語中更常用“身首異處”“屍骨不全”等表達,但“頭足異所”仍保留于學術研究、曆史文本及成語詞典中,體現語言的曆史層積性。
小結:“頭足異所”以具象的肢體分離狀态,濃縮了古代暴力沖突中的死亡意象,兼具曆史紀實與道德警示功能。其使用雖隨時代淡化,但作為漢語成語的活化石,仍為理解傳統文化中的生死觀提供語言标本。
“頭足異所”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指頭和腳被分開在不同的地方,通常形容人遭殺戮分屍,即被斬首或身體被肢解的狀态。該成語與“頭足異處”同義,強調死亡方式的慘烈。
部分網頁(如、9)提到該詞可表示“分散狀态”,但此解釋權威性較低,主流含義仍以“被斬首分屍”為主。建議結合古籍和權威詞典理解其本義。
案卷拜禮陂鄣吡吡不可開交才貌雙絕程較篪竹大枋得道肥兒女情長芳信封羊分曉浮傷幹命高酣更兼貴手合攏懷風諱莫如深夾發艱诘見機行事見說佳耦介雅揭載金柑禁牆就正有道赍子舉首戴目钜望客階憐愛馬尿水明玑密幄謀臣如雨幕賓撚色逆教排調譬媲漆姑宂費三界神方市吏數中送喪擡疊蝭母完人翁雞鮮扁庠學小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