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疲病窮困。《文選·宋玉<九辯>》:“離芳藹之方壯兮,餘委約而悲愁。”委,《楚辭》作“萎” 王逸 注:“身體疲病而憂窮也。”《北史·文苑傳序》:“憤激委約之中,飛文魏闕之下,奮迅泥滓,自緻青雲。”
“委約”一詞的解釋需結合古典文獻和現代用法,具體如下:
含義:疲病窮困。
來源:
含義:由“委托”和“約定”組合而成,指通過協議将事務交予他人處理。
使用場景:
建議在正式文本中使用時,優先參考古典義項,現代用法需明确上下文支持。
《委約》是指在法律或合同的範圍内,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或約定,委托一方代表另一方執行一定的任務、工作或義務的行為。
《委約》的拆分部首為女+朝,共14個筆畫。
《委約》這個詞的來源較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婚姻制度。在古代婚禮中,女方需要委托父母或男方代為籌備婚禮事宜,并且遵從族長的決定。因此,這種委托行為逐漸擴展到其他領域,形成了今天的意義。
在繁體中,委約的寫法為「委約」。
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變化,但基本結構和意義相近。古時候《委約》可以寫成「委訖」、「委約」等形式。
1. 為了完成這項任務,我們需要籤訂一份委約合同。
2. 根據我們之前的委約,你将負責這個項目的全部銷售工作。
3. 他們通過籤署委約,确保了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1. 委托:将任務、權力等交給他人來處理或執行。
2. 承約:接受委托,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3. 違約:沒有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4. 解約:協商解除合同關系。
近義詞包括交涉、籤約、訂約。
反義詞為取消、撤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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