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spire;plot together] 共同謀劃(如進行叛逆活動或犯罪活動,或幹某一件奸詐陰險的事情)
合謀反對國家
共同謀議。《左傳·成公十六年》:“王曰:‘騁而左右,何也?’曰:‘召軍吏也。’‘皆聚於中軍矣!’曰:‘合謀也。’”《史記·刺客列傳》:“ 趙襄子 與 韓 魏 合謀滅 智伯 。” 宋 曾鞏 《相制三》:“鼎足居中,各遵其職,分守則異,合謀惟一。”《友鷗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說明:“當時, 陳夢雷 與同在 福州 的 李光地 合謀,由 陳 留 耿 處作内應,收集情況。”
“合謀”是一個法律和日常用語中常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兩人或多人事先共同策劃、協商,以實施某種不正當或非法行為。以下是詳細解析:
法律領域
日常生活
若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文或具體判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或相關司法解釋。
合謀(hé móu)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口」和「攵」。「口」是它的首部分,表示口的形狀;「攵」是它的尾部分,表示手指引導。合謀的結構比較簡潔,共有八劃。
「合謀」一詞的意思是指多人共同計劃并進行某項活動,通常帶有一定的負面色彩,如密謀不正當的事情或陰謀詭計。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字演變而來,其繁體字為「合謀」。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常常有多種變體。而「合謀」這個詞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常可見到「和謀」的寫法。這種寫法也有相同的意思,表示人們共同計劃和策劃某事。
以下是「合謀」在句子中的用法示例:
1. 據調查,這次盜竊案是由一夥匪徒合謀所為。
2. 他們三人一起合謀,想方設法将公司的機密數據偷走。
3. 警方破獲了一起合謀搶劫的案件。
「合謀」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形成新的詞彙:
1. 合謀者(hé móu zhě):指參與合謀計劃的人。
2. 合謀罪(hé móu zuì):指共同計劃與實施犯罪活動的行為。
3. 合謀行動(hé móu xíng dòng):指多方之間共同策劃并實施的行動。
「合謀」的同義詞包括密謀、共謀、謀劃等。
「合謀」的反義詞可以是單打獨鬥、獨斷專行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