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污尊"。
"污樽"是中國古代禮儀文化中的專有名詞,其核心含義指代原始祭祀活動中使用的簡陋酒器。《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鑿地為樽以盛酒",即在地上挖坑或鑿石成器作酒樽使用。該詞最早見于《禮記·禮運》:"污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記錄了先民在禮器尚未完備時,以自然物為載體的祭祀方式。
從曆史淵源看,污樽的使用可追溯至新石器時代晚期。考古發現顯示,龍山文化遺址中常見天然石穴改制的容器,與《周禮·春官·司尊彜》"其朝踐用兩大尊,其再獻用兩山尊"的記載形成實物印證。這種"以地為器"的做法,體現了早期人類對自然資源的樸素利用,後經儒家學者整理,成為禮制演化的重要實證。
在文化内涵層面,污樽承載三重象征意義:
文獻記載方面,《禮記正義》詳述:"污謂掘地,酒醴當盛于器,但上古未有其器,故鑿地而盛",這與孔穎達《五經正義》"謂以瓦尊盛酒于地上"的注解相互印證,共同構建了該詞的完整釋義體系。當代學者王國維在《觀堂集林·釋禮》中進一步考證,認為"污樽"實為"匜"類器物的原始形态,這一觀點得到郭沫若《青銅時代》的學術支持。
“污樽”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禮記》相關記載或成語用法,可參考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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