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能”與“所”相對,猶言主客觀。《大般若經》卷五六八:“作是思惟,所觀境界皆悉空無,能觀之心亦復非有,無能所觀二種差别,諸法一相,所謂無相。”《壇經·機緣品》:“汝但心如虛空,不著空見,應用無礙,動靜無心,凡聖情忘,能所俱泯,性相如如,無不定時也。” 清 王夫之 《尚書引義·召诰無逸》:“夫能所之異其名,釋氏著之,實非釋氏昉之也。其所謂能者即用也,所謂所者即體也, 漢 儒之已言者也。所謂能者即思也,所謂所者即位也,《大易》之已言者也。所謂能者即己也,所謂所者即物也,《中庸》之已言者也。所謂能者人之弘道者也,所謂所者道之非能弘人者也, 孔子 之已言者也。” 薶照 《人民程度之解釋》:“蓋一切事物,有能即有所,能所固對待而不可離。”
“能所”是佛教哲學中的重要概念,主要體現主客觀關系的辯證思考。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能”指主體(觀察者、能動性),代表認知或行動的主體能力;“所”指客體(被觀察對象、被動性),代表主體作用的對象。二者構成一對相對存在的範疇,類似哲學中的“主觀與客觀”。
當代學者薶照提出“有能即有所,能所固對待而不可離”,将這一概念延伸至事物普遍聯繫性的解釋。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佛教經典釋義及哲學擴展分析,如需查閱完整文獻可參考相關來源。
《能所》是指一個人或一種事物能夠達到的範圍或能力所及的地方。可以理解為某種能力或才幹所創造的領域。
《能所》是一個包含兩個漢字的詞語。其中,“能”字的部首為“自”,共有10個筆畫;“所”字的部首為“戶”,共有8個筆畫。
《能所》是根據漢語詞彙的意義和用法形成的詞語。它的意思是由“能”和“所”兩個字的直接組合而成的,基本上沒有特定來源。在使用中,根據上下文的不同,具體的意義也會有所變化。
《能所》的繁體字為「能所」,與簡體字形相同。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能所》的字形與現代有所不同。具體來說,古時候的“能”字寫作“能力”,部首為“自”,而“所”字寫作“戸”。
1.她在音樂方面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能夠在樂壇的各個領域展現自己的才華。
2.企業應該充分發揮員工的能所,讓他們在各自擅長的領域發揮作用。
能人、能力、能耐、能事、所在、所屬、所得
範圍、界限、領域、能力範圍
不能所及、無能所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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