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污尊"。
"污樽"是中国古代礼仪文化中的专有名词,其核心含义指代原始祭祀活动中使用的简陋酒器。《汉语大词典》将其解释为"凿地为樽以盛酒",即在地上挖坑或凿石成器作酒樽使用。该词最早见于《礼记·礼运》:"污尊而抔饮,蕢桴而土鼓",记录了先民在礼器尚未完备时,以自然物为载体的祭祀方式。
从历史渊源看,污樽的使用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晚期。考古发现显示,龙山文化遗址中常见天然石穴改制的容器,与《周礼·春官·司尊彝》"其朝践用两大尊,其再献用两山尊"的记载形成实物印证。这种"以地为器"的做法,体现了早期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朴素利用,后经儒家学者整理,成为礼制演化的重要实证。
在文化内涵层面,污樽承载三重象征意义:
文献记载方面,《礼记正义》详述:"污谓掘地,酒醴当盛于器,但上古未有其器,故凿地而盛",这与孔颖达《五经正义》"谓以瓦尊盛酒于地上"的注解相互印证,共同构建了该词的完整释义体系。当代学者王国维在《观堂集林·释礼》中进一步考证,认为"污樽"实为"匜"类器物的原始形态,这一观点得到郭沫若《青铜时代》的学术支持。
“污樽”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如需进一步了解《礼记》相关记载或成语用法,可参考古籍原文或权威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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