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污罇 ”。古代掘地為坑當酒尊。《禮記·禮運》:“污尊而抔飲。” 鄭玄 注:“污尊,鑿地為尊也。” 孔穎達 疏:“鑿地污下而盛酒,故雲‘污尊’。”《陳書·世祖紀》:“污罇土鼓,誠則難追;畫卵彫薪,或可易革。” 唐 浩虛舟 《盆池賦》:“潛窺而舊井無别,就飲而污罇不如。” 清 閻爾梅 《觀虎丘祭厲壇者》詩:“污尊仍用先朝制,血食分霑故上香。”
“汙尊”是古代禮儀中一種特殊的祭祀用酒器稱謂,其核心含義源于對原始禮儀形态的模拟與保留。從字形解析,“池”為“污”的異體字,表示低窪、凹陷之意,“尊”特指盛酒禮器,二字組合體現“掘地為坎作酒尊”的儀式動作。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禮記·禮運》“汙尊而抔飲”的記載,鄭玄注疏明确解釋為“鑿地為尊”,即在祭祀場所直接挖掘土坑代替傳統酒尊,以手掬飲表達對自然的崇敬。這種禮儀形式被學者視為上古時期祭祀文化從簡樸向典制化過渡的實物見證,《周禮·春官·司尊彜》中亦載有相關儀軌,印證其作為“五齊三酒”祭祀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文字訓诂角度分析,“池”在《說文解字》中釋作“小池也”,引申為人工開鑿的凹陷容器,與“尊”組合後特指非人工鑄造的天然禮器形态。這種禮儀用器的特殊性在于其兼具實用功能與象征意義,既滿足祭祀需求,又通過返璞歸真的形式強化儀式神聖性。現代考古發現中,殷墟祭祀坑出土的陶制禮器與甲骨文“尊”字象形結構,均可作為該詞曆史淵源的實物佐證。
“汙尊”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差異較大的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一、成語含義(貶義行為)
基本釋義
指對尊貴的人或事物進行诋毀、亵渎,玷污高尚品德或道德準則的行為。
使用場景
多用于批評惡意中傷偉人、亵渎傳統文化或違背道德規範的行為,例如:“肆意篡改曆史名人事迹,實為汙尊之舉。”
二、古代特定用法(中性描述)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探讨詞源或文獻案例,可參考《禮記》《鹽鐵論》等典籍。
擺掣白宮寶局跋足辯決茶令朝晝程子村妪厝火積薪掂掇凡調粉碎臯洛更革工業生産體系怪笑顧菟海沸河翻浩言噍類繼路京瓶酒醉飯飽曠世無匹寬舍廉節斂閃靈牙利齒流幻鹿銜草免俗腦府瓢蟲雀子乞祠親厚邛笮确訊染患日月經天阮家會瑞龍腦掃雪臊子馺娑沙墀商質燒研沈陸失辭十二金人收篷速戰歎奇陶範绨袍骰盤唯獨相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