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last word;be in the extreme;beat everything] 無法再添加。形容達到了極其嚴重的程度
不能再增加。謂已至極限。語本《左傳·文公十七年》:“敝邑有亡,無以加焉。”《漢書·王莽傳下》:“德盛者文縟,宜崇其制度,宣視海内,且令萬世之後無以復加也。” 宋 王安石 《周禮義序》:“蓋其因習以崇之,賡續以終之,至於後世,無以復加。” 明 李東陽 《五月二十二日講孟子直解》:“夫孝如 曾子 已無以復加矣。” 葉聖陶 《倪煥之》九:“他們都說要感化!感化譬方什麼?不是像那水--那柔軟到無以複加的水麼?”
“無以複加”是一個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1. 基本含義
指程度或狀态已達到頂點,無法再增加或超越。常用于形容事物發展到極端,沒有提升空間()。
2. 出處與演變
3. 用法特點
4. 示例句子
5. 近義與反義
總結來看,該成語通過否定形式“無以”強化了“極限”概念,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褒貶傾向。
《無以複加》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超過以往的大小、數量或程度,已經無法再增加或超越。它表示某個事物已經達到了極限,無法再改變或超越。
《無以複加》共有5個字,每個字的拆分部首如下:
無 - 無 (一) 兒 (二)
以 - 人 (一) 二 (二)
複 - 複 (一) 夂 (二)
加 - 力 (一) 力 (二)
其中,拆分部首指的是漢字的各個組成部分,筆畫則是指書寫該字所需的筆畫數目。
《無以複加》出自《莊子·知北遊》:“北風有善者而為之,天雨有善者而為之,我象無以複加矣。”這句話意味着莊子認為自己的美德已經達到了極限,無法再提高。
《無以複加》的繁體字為《無以復加》。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有些字的形狀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然而,《無以複加》的古時候寫法與現代基本保持一緻。
這種珍稀動物的數量已經減少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
- 無可比拟
- 不可超越
- 無法超過
- 無法超越
- 不可逾越
- 弗能勝過
- 可以超過
- 有餘地
- 可繼續提高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