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in natural selection] 謂生物相互競争,能適應自然者被選擇存留下來
因為物競天擇的公理,必要順應著那時勢時,才能夠生存。——清· 梁啟超《*********未來記》
達爾文 進化論。謂萬物在優勝劣汰的競争中,通過變異、遺傳和自然選擇的發展過程。 梁啟超 《新民論》第六節:“循物競天擇之公例,則人與人不能不衝突,國與國不能不衝突。” 歐陽山 《苦鬥》四七:“我是說在這個問題上,千萬不要忽略那著名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法則,把那弱肉強食的道理,也該透透徹徹地給孩子們灌輸下去。”
“物競天擇”是一個源自生物進化理論的成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部分:
1. 物競
指生物個體或群體為争奪有限生存資源(如食物、栖息地)而發生的競争。這種競争既存在于物種内部(如同類争奪配偶),也存在于不同物種之間(如捕食者與獵物)。
2. 天擇
即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由達爾文在《物種起源》(1859年)中提出。其核心邏輯為:
科學意義:
該理論首次系統解釋了生物多樣性成因,例如:
現代啟示:
該概念常被類比到社會領域,但需注意:
公式表達:
自然選擇的基本原理可簡化為:
$$
f(x) = frac{s cdot p}{sum (s_i cdot p_i)}
$$
其中$s$為適應度,$p$為基因頻率。適應度高的基因在種群中占比逐漸增加。
《物競天擇》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在自然界的競争中,優勝劣汰。它由四個字組成:物、競、天、擇。
拆分部首: - 物:用了“牛”作為部首,表示有關于動物或可供人食用的東西。 - 競:用了“立”作為部首,表示有關于競争、争奪的意思。 - 天:用了“一”作為部首,表示有關于天空或上天的概念。 - 擇:用了“扌”作為部首,表示有關于手或動作的意思。
筆畫: - 物:具有十個筆畫。 - 競:具有七個筆畫。 - 天:具有四個筆畫。 - 擇:具有八個筆畫。
《物競天擇》這個詞來源于達爾文的進化論,其中的物競是指生物之間的競争,天擇是指自然界中對適應環境能力最弱的物種進行淘汰的事實。在繁體字中,這個成語的拼寫是「物競天擇」。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物競天擇》在古代的寫法是「物競天則」。
1. 在自然界中,動物之間無時不刻不在進行着物競天擇的競争。 2. 這個市場是一個充滿激烈競争的地方,隻有最適應環境的産品才能存活下來。
其中的三個字都可以獨立組成其他詞語: - 物品 - 競争 - 天空
近義詞: - 適者生存 - 優勝劣汰 - 競争生存
反義詞: - 和平共處 - 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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