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in natural selection] 谓生物相互竞争,能适应自然者被选择存留下来
因为物竞天择的公理,必要顺应著那时势时,才能够生存。——清· 梁启超《*********未来记》
达尔文 进化论。谓万物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通过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的发展过程。 梁启超 《新民论》第六节:“循物竞天择之公例,则人与人不能不衝突,国与国不能不衝突。” 欧阳山 《苦斗》四七:“我是说在这个问题上,千万不要忽略那著名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把那弱肉强食的道理,也该透透彻彻地给孩子们灌输下去。”
"物竞天择"是汉语中表述生物进化规律的核心概念,其词源可追溯至严复翻译的《天演论》。该成语由"物竞"与"天择"构成复合结构:"物"指生物体,"竞"意为竞争;"天"指自然环境,"择"即选择。深层内涵包含三重维度:首先揭示生物为生存资源展开种内与种间竞争,其次强调环境对生物性状的筛选机制,最终导向优势基因的代际传递规律。
在当代语境中,该概念已延伸至社会科学领域,常被借喻市场经济竞争机制或文化演进规律。但需注意严格生物学定义中不包含价值判断,与"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存在本质区别。
权威参考文献:
“物竞天择”是一个源自生物进化理论的成语,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两部分:
1. 物竞
指生物个体或群体为争夺有限生存资源(如食物、栖息地)而发生的竞争。这种竞争既存在于物种内部(如同类争夺配偶),也存在于不同物种之间(如捕食者与猎物)。
2. 天择
即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由达尔文在《物种起源》(1859年)中提出。其核心逻辑为:
科学意义:
该理论首次系统解释了生物多样性成因,例如:
现代启示:
该概念常被类比到社会领域,但需注意:
公式表达:
自然选择的基本原理可简化为:
$$
f(x) = frac{s cdot p}{sum (s_i cdot p_i)}
$$
其中$s$为适应度,$p$为基因频率。适应度高的基因在种群中占比逐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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