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顯貴寵幸。《漢書·張耳陳馀傳》:“ 良 嘗事我,得顯幸。” 宋 葉適 《朝請大夫司農少卿高公墓志銘》:“中興用人道廣,戚畹功臣子多顯幸,甚或侍從執政累累有焉。”
顯幸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現代漢語已不常用,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主要存在兩種解釋:
此義項中,“顯”指顯赫、尊貴,“幸”指受帝王寵幸。多用于描述古代臣子、後妃等因得君主寵信而獲得的尊榮地位。
示例:
“位居顯幸,權傾朝野。”
此用法強調因君寵而獲得的權勢與地位,帶有政治色彩。據《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記載,“顯幸”可指“顯貴而受寵幸”,如《史記·佞幸列傳》中“諸幸姬”的引申義。
“顯”為動詞,意為顯露、表現;“幸”指僥幸、意外得益。此義項強調因僥幸心理而暴露意圖或行為。
示例:
“謀事不密,顯幸于人前。”
此用法側重行為的外露性,多含貶義。參考《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幸”可表僥幸義,“顯幸”即“顯露僥幸之心”,屬文言用法。
權威參考:
“顯幸”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xiǎn xìng,其核心含義為顯貴寵幸,多用于描述地位顯赫且受君主或上位者寵信的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因身份顯貴而獲得特殊恩寵,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例如《漢書·張耳陳馀傳》提到“良嘗事我,得顯幸”,即強調某人因功績或關系顯赫而受寵。
曆史用例
現代理解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但在文學或曆史讨論中可能出現,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含義。部分現代解釋(如“顯露幸福”)可能是對字面的拆分誤解,需以權威古籍釋義為準。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或宋代文集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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