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雇為人舂米。《東觀漢記·吳祐傳》:“ 公沙穆 遊太學,無資糧,乃變服客傭,為 祐 賃舂。” 宋 歐陽修 《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志銘》:“縣民 王明 與其同母兄 李通 争産,累歲, 明 不能自理,至貧為人賃舂。” ********* 《毀家詩紀》之九:“亦欲賃舂資德曜,扊扅初譜上鯤弦。”
賃舂
釋義:指受雇為人舂米,是古代一種出賣勞力換取報酬的勞作形式。“賃”意為雇傭或租借,“舂”指用杵臼搗去谷物外殼的勞動。該詞多用于描述貧寒者從事的底層體力勞動,尤其與東漢隱士梁鴻的典故密切相關。
出處與典故
據《後漢書·逸民傳·梁鴻》記載,梁鴻因作《五噫歌》觸怒朝廷,避禍至吳地(今蘇州),投靠世家臯伯通,“居庑下,為人賃舂”。 梁鴻每日舂米歸來,其妻孟光“舉案齊眉”奉食,夫婦清貧守志的故事成為後世典範,“賃舂”亦因此典故廣為人知。
文化内涵
“賃舂”不僅指代具體勞動,更承載古代知識分子安貧樂道的精神象征。如清代顧炎武詩雲:“賃舂終不厭,垂老未蹉跎”,借梁鴻之志自勉。 該詞亦反映漢代雇傭勞動形态,常見于《漢書》《東觀漢記》等史籍,印證了早期勞動力市場的存在。
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賃舂”因生産方式變遷而成為曆史詞彙,但仍在文學與史學研究中保留其文化意蘊。例如《漢語大詞典》釋為“受雇為人舂米”,強調其雇傭性質;《辭源》則側重其典故淵源,注解為“梁鴻客吳依臯伯通,居庑下為人賃舂”。
參考資料
“賃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賃舂(lìn chōng)指受雇為他人舂米,即通過體力勞動換取報酬。字面拆解為:
該詞源自《後漢書·梁鴻傳》的典故:東漢隱士梁鴻因家貧,曾攜妻子孟光投靠富戶臯伯通,以“賃舂”為生,每日舂米維持生計。其妻孟光舉案齊眉的故事也與此相關。
如今“舂米”職業已罕見,但“賃舂”仍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強調清貧勞作或借力成事的智慧,如“變姓名,賃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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