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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禦史司坊的意思、五城禦史司坊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五城禦史司坊的解釋

[cages of five districts,ect.in capital city] 指五城禦史、五城兵馬司及其屬下十坊的監獄。五城禦史,巡查京城内東、西、南、北、中五個地區的官。五城兵馬司,指揮、掌管京城地區治安的官。坊,京城分區單位的名稱

有五城禦史司坊。——清· 方苞《獄中雜記》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五城禦史司坊是清代在京師北京設立的專門治安管理機構,其名稱與職能可從字義和曆史制度兩方面解析:

  1. 字義解析

    • 五城:指清代北京内城劃分的五個行政管理區域,即中城、東城、南城、西城、北城。
    • 禦史:指都察院派駐各城的監察官員,即“五城禦史”或“巡城禦史”,負責稽查、彈劾。
    • 司坊:“司”指其下屬的指揮機構(兵馬司),“坊”指基層治安單位(坊巷)。合指該機構及其管轄的基層網絡。
  2. 機構性質與職能 五城禦史司坊是由巡城禦史統領,下設五城兵馬司(指揮、副指揮、吏目等官職)具體執行事務的綜合性治安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能包括:

    • 治安巡查與緝捕:維護所轄城區的社會治安,緝拿盜賊、處理鬥毆等案件。
    • 消防管理:負責防火救火(“救火”是其重要職責)。
    • 戶籍管理與社會治理:管理戶籍、稽查流民、維持市場秩序、管理街道衛生等。
    • 司法初審:對轄區内發生的輕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糾紛有初審權,重大案件需移交刑部等上級衙門。
  3. 曆史沿革 該機構始設于清順治(或順治初年),沿襲明制。五城各設一衙門,由都察院派遣滿、漢禦史各一人統領。其下屬的五城兵馬司是具體執行機構。光緒末年(1905年),清政府推行新政,改革警政,裁撤了五城禦史及兵馬司,其職能由新設立的内外城巡警總廳接管。

總結定義:

五城禦史司坊是清代(1644-1912)在京師北京城内劃分的五個區域(中、東、南、西、北城)設立的,由都察院巡城禦史統領、兵馬司具體負責的綜合性地方治安管理機構。其職責涵蓋治安巡查、緝捕盜賊、消防救火、戶籍管理、街道治理及部分司法初審事務。該機構是清代維護首都基層社會秩序的重要制度設置,後于清末新政時被近代警察機構取代。

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五城禦史司坊”是清代京城司法與治安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一、詞語構成與職能

  1. 五城
    指京城劃分的五個區域:東、西、南、北、中,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分區。

  2. 禦史
    為監察官員,由皇帝直接委派,負責巡查五城内的官員行為及政務,兼具司法監督職能。

  3. 司坊
    包含“五城兵馬司”及其下屬的“十坊”機構:

    • 兵馬司:掌管京城治安、緝捕盜賊等事務;
    • 坊:基層分區單位,每城轄兩坊,共十坊,設有監獄等設施。

二、整體含義

該詞泛指清代京城内由五城禦史、兵馬司及十坊構成的司法與治安管理體系,尤其指其監獄系統。例如清代方苞在《獄中雜記》中提及“有五城禦史司坊”,即描述這一機構的監獄。

三、引申含義

部分文獻(如)提到該詞隱含對官僚體系臃腫、形式主義的批判,但此說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可能為現代引申義,需謹慎引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獄中雜記》原文或清代司法制度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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