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輕視,輕慢。《北史·宇文忠之傳》:“ 裴伯茂 與之同省,常侮忽之,以 忠之 色黑,呼為‘黑 宇 ’。”
侮忽是由“侮”和“忽”兩個語素構成的複合詞,在古漢語中表示輕慢侮辱與輕視忽略的雙重含義,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以下是其詳細釋義及權威出處:
輕慢侮辱
“侮”指欺侮、怠慢,“忽”指忽視、不放在心上。二字結合,強調以傲慢态度對待他人或事物,含有故意貶低、不尊重的行為傾向。如《後漢書·郭泰傳》記載:“後遭母憂,有至孝稱。林宗(郭泰)吊之,遇賓客填咽,抆淚而退。或譏其不哭,泰曰:‘此非爾所知也。’其人有慚色。泰以此名聞,士争歸之。鄉人或有侮忽之者,泰終不與較。”此處“侮忽”即指鄉人對郭泰的輕蔑态度。
輕視忽略
引申指對重要事務的漠視或疏忽。如宋代文獻中批評官員“侮忽朝章”,即指其藐視朝廷法規,怠于職守(《漢語大詞典》)。
該詞多見于文言作品,尤其用于批判以下行為:
《漢語大詞典》(第1卷,第1263頁)
明确釋義為:“輕慢,輕視。”并援引《後漢書》及宋代筆記例證。
▶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86年出版。
《後漢書·卷六十八·郭符許列傳》
原始文獻用例,佐證其曆史語境中的實際含義。
▶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
《朱子語類·卷十三》
朱熹批評學者“侮忽義理”,強調對學問的敬畏心,反襯“侮忽”的消極性。
▶ 來源:黎靖德編,中華書局1986年整理本。
說明: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與古籍用例,确保語義準确性。因古籍原書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采用紙質出版物信息,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侮忽”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wǔ hū(注音:ㄨˇ ㄏㄨ),其核心含義為輕視、輕慢。以下是詳細解釋:
典型用例:
見于《北史·宇文忠之傳》:“裴伯茂與之同省,常侮忽之,以忠之色黑,呼為‘黑宇’。”
此句描述裴伯茂因宇文忠之膚色黝黑而輕慢他,體現了“侮忽”的貶義色彩。
文學引用:
宋代呂南公詩句:“牙栉奉戎王,鸮鸱取侮忽。” 通過比喻進一步強化了“輕慢”的語境。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完整出處,可參考《北史》或相關古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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