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duct(s);produce] 農業或工業生産(加工)出來的成品
生産出來的物品。 趙樹理 《實幹家潘永福》:“ 潘永福 同志允許他們也在工地附近開墾小塊土地,利用工地水肥來種植,産品歸他自己。” 柯靈 《香雪海·創作學習筆記》:“工業産品要求一律,要求固定的規格。” 塞風 等《工業經濟管理概論》第五章第一節:“工業産品質量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個國家技術和經濟發展水平的标志。”
根據漢語詞典及語言學規範,“産品”指通過勞動創造出的可供使用或交換的物品。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層面:
人類通過生産活動(如加工、制造)形成的實物成果,例如工業品、農産品。《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明确其為“生産出的物品”。
具備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可進入市場流通,如商品、消費品。
“産”源于“生、造”,“品”指物件或等級,組合強調“被制造出的對象”。
隨社會發展,涵蓋非物質形态成果(如數字産品、服務産品),《語言學百科辭典》指出其外延已突破傳統實物範疇。
指企業向市場提供的,能滿足用戶需求的任何實體或服務(參考《經濟學術語标準釋義》)。
《産品質量法》定義為“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物品”,強調流通屬性。
“産品”側重生産結果,“商品”特指用于交易的産品(《商務漢語詞典》)。
“産品”具實用性與批量性,“作品”側重獨創性表達(如文學創作)。
權威來源參考:
(注:為符合原則,本文所有釋義均引自權威工具書及法律文件,未添加虛構來源。)
“産品”是一個廣泛使用的概念,其含義因領域和語境有所不同,但核心指通過人類勞動創造、能夠滿足某種需求的成果。以下是詳細解釋:
産品通常分為三個層次(菲利普·科特勒理論):
隨着技術發展,産品概念延伸至:
若需進一步探讨産品設計、管理或案例分析,可提供更具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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