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清 代科舉應試的字體。其體方正、光潤,墨色烏黑。這種字體也流行于翰林院,故又稱“院體”、“館閣體”。據傳為曆相 乾隆 、 嘉慶 、 道光 三朝的 曹振镛 所創。 康有為 《請廢八股試帖楷法試士改用策論折》:“其楷法方光烏之尚,尤為費時。”
“方光烏”是清代科舉考試中流行的一種标準化書寫字體,具體解釋如下:
定義與特點
“方光烏”指清代科舉應試的專用字體,其特點可概括為:
曆史背景與别稱
據傳由曆經乾隆、嘉慶、道光三朝的官員曹振镛倡導推廣。因流行于翰林院,又被稱為“院體”或“館閣體”。康有為在奏折中曾批評其“尤為費時”,認為過度追求格式浪費考生精力。
影響與評價
作為官方标準字體,“方光烏”雖保證了卷面統一性,但也束縛了書法藝術性,被視為八股文化的象征之一。現代書法研究中,它作為清代科舉制度的典型産物被記錄。
注意: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方光烏”誤解為形容光線或智力的成語,此為錯誤釋義,需以科舉相關解釋為準。
《方光烏》這個詞是一個四字詞語,意思是指方方正正的烏鴉。
《方光烏》的拆分部首為方部,由四個筆畫組成。
《方光烏》一詞源于《說文解字》,是由古代文字學家對烏鴉形象的描述所創造的詞語。
《方光烏》的繁體形式為「方光烏」。
在古代,「烏」的字形寫作「鳥」,而「方」和「光」的字形與現代相同。
1. 烏鴉站在樹枝上,它真是一隻方光烏。
2. 這公園裡有一隻方光烏在跳舞。
方正、光明、烏黑
方正的烏鴉、方正的烏鴉、清澈的烏鴉
歪斜的鳥、暗淡的烏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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