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agon lantern] 中國民間遊藝時特制的布龍,内有彩燈,由多節構成,每人持一節,與鑼鼓音樂配合起舞
(1).畫龍的燈。 宋 夏竦 《奉和禦制上元觀燈》:“寶坊月皎龍燈淡,紫館風微鶴燄平。” 宋 王明清 《揮麈錄馀話》卷一:“次詣 成平殿 ,風燭龍燈,燦然如畫。”
(2).仿龍形所制的燈。民間節日的文娛用具。《儒林外史》第二回:“況今年老爺衙門裡,頭班、二班、西班、快班,家家都興龍燈,我料想看個不了。” 巴金 《家》十七:“明晚上我請你們看龍燈。” 何士光 《鄉場上》:“又好比今年正月裡玩龍燈,小小的鄉場是一片喜慶的爆竹。”
龍燈是中國傳統節慶表演道具與舞蹈形式,指以竹篾、彩布等材料紮成龍形骨架,内置燈燭或現代光源,由多人配合舞動的民俗藝術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通過動态表演模拟龍的神态與氣勢,常用于春節、元宵等節日慶典。
基本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龍燈指“民間舞蹈用具,用布或紙做成的龍形的燈,燈架由許多環節構成,每節下面有一根棍子。衆人同時舞動,就能使龍燈蜿蜒遊走”。其結構分為龍頭、龍身(多節)、龍尾三部分,舞動時需多人協同操作。
文化象征
龍燈被視為祥瑞化身,《現代漢語詞典》強調其“象征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的寓意。龍在中國文化中代表權威與吉祥,舞龍燈則寄托了民衆驅邪納福的願望。
龍燈起源可追溯至漢代祭祀儀式,唐宋時期發展為節慶娛樂活動。清代《帝京歲時紀勝》記載:“元宵雜戲,剪彩為龍……燃燈其中。”印證其與燈會的結合。2006年,“龍舞”(含龍燈)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由文化和旅遊部認定保護(來源: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網)。
當代龍燈在材質(如LED燈替代蠟燭)、造型(百米長龍)上不斷創新,但仍保留傳統工藝。代表性流派包括:
文化價值:龍燈不僅是藝術形式,更是中華龍圖騰崇拜的活态傳承。其集體協作特性體現了民間凝聚力,相關習俗被《中國民俗志》詳細收錄(來源:中國國家圖書館館藏文獻)。
參考來源
“龍燈”是中國傳統民俗活動中的重要元素,既指龍形燈飾,也包含以舞龍為核心的表演形式。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與結構 龍燈是用布、紙或竹篾制成的龍形燈彩,由多節(通常為單數)組成,每節下方有支撐木棍,方便舞動。表演時,舞者每人持一節,配合鑼鼓節奏完成蜿蜒、翻轉等動作。根據燈内是否燃燭,可分為“龍燈”(點蠟燭)和“布龍”(不點燭)兩種形式。
2. 曆史起源與發展
3. 文化寓意 龍燈象征吉祥、豐收與族群團結。舞龍活動多在春節、元宵等節日舉行,寄托民衆對風調雨順、驅邪納福的祈願,體現了龍作為中華民族圖騰的精神凝聚力。
4. 表演形式
5. 地域特色 不同地區衍生出特色龍燈,如浙江武義龍燈注重“迎燈”儀式,強調宗族協作;安徽黃山龍燈保留唐代祭祀傳統,兼具曆史與藝術價值。
示例詩句引用
“寶坊月皎龍燈淡,紫館風微鶴焰平”(宋·夏竦),生動描繪了古代元宵節龍燈與月色交輝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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