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明超卓的言論。 宋 胡仔 《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山谷上》:“惟 魯直 、 文潛 二詩,傑句偉論,殆為絶唱,後來難復措詞矣。” 明 方孝孺 《禦賜訓辭記》:“宏猷偉論,裨乎宗社。” 廖仲恺 《緻鄭螺生函》:“展讀閣下緻 中山 先生書,敬悉偉論精詳,莫不感佩。”
偉論(wěi lùn),漢語複合詞,由“偉”(宏大、卓越)與“論”(議論、主張)組合而成,指見解卓越、内容宏大的言論或主張。其核心含義強調言論的深刻性、前瞻性或影響力,多用于褒揚具有思想深度或社會價值的論述。以下從詞典釋義、用法及權威參考角度詳細解析: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定義為:“宏大的議論;卓越的見解。” 例如:“他在論壇上發表的偉論,引發了學界廣泛讨論。”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22年)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釋義為:“有見地、有分量的言論。” 強調言論的實質性與啟發性,如:“這篇關于文化傳承的偉論,值得深思。”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商務印書館,2016年)
《辭海》(第七版)
解釋為:“卓越的議論或主張”,常與“高見”“宏議”近義,用于形容具有思想高度的論述。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2020年)
語義側重:
“偉”突出言論的格局宏大(如涉及國家發展、人類命運)或思想深刻(如突破傳統認知);“論”指系統性闡述,區别于碎片化觀點。
例:梁啟超《新民說》:“此非一人之偉論,實時代之呼聲。”
使用場景:
多用于正式語境,如學術研讨、政策論述、思想評論等。
例:“他在國際峰會提出的和平倡議,堪稱當代外交偉論。”
近義詞辨析:
學術著作:
錢穆《國史大綱》評王安石變法:“其新政諸疏,實為宋代政治偉論。”
(來源:錢穆《國史大綱》,商務印書館,2013年重排版)
官方文獻:
《人民日報》社論載:“可持續發展理念,是關乎人類未來的偉論。”
(來源:《人民日報》2020年6月5日刊)
“偉論”屬偏正結構複合詞,最早見于明清文獻。明代張岱《陶庵夢憶》已有“偉論卓識”的表述,清代使用漸廣,如《四庫全書》收錄的奏議中多次出現“經國偉論”等用法,現代漢語中沿用并強化其褒義色彩。
(綜合參考:《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四庫全書》文淵閣本)
“偉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析:
指高明超卓的言論或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論述,常用于形容深刻、精辟且能引發廣泛關注的觀點。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偉論”既承載曆史文脈,又適用于現代語境,多用于褒義場景,強調言論的深刻性與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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