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田措施。《續文獻通考·田賦五》:“﹝ 盧象昇 ﹞大興屯政,積粟二十餘萬,諭九邊皆式之。”《清史稿·食貨志一》:“ 光緒 二年, 朱以增 亦言:‘或謂屯政宜邊陲,不宜腹地。’”《花月痕》第四六回:“一曰裁營伍而力行屯政。”
"屯政"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古代政府為管理屯田事務而制定的政策與制度。該詞由"屯"(聚集、駐守)與"政"(政務)構成,最早可追溯至漢代屯田制度的建立,後成為曆代王朝邊疆治理的重要行政措施。
從制度内涵分析,屯政包含三方面主要内容:其一為土地分配制度,政府将官田或新墾土地劃撥軍士、移民耕種,如《漢書·食貨志》記載"徙民實邊,使屯戍焉";其二為賦稅管理體系,屯田者需繳納定額糧食作為軍糧儲備;其三為軍事防禦職能,通過組織邊民"且耕且戰"實現戍邊目标,明代《九邊考》稱此為"兵農合一"的邊防體制。
曆代屯政演變呈現階段性特征:漢代首創軍屯制度,曹魏推行民屯制,唐代發展營田使職官系統,至明清時期形成衛所屯田與商屯并行的複合模式。這一制度有效緩解了戍邊軍隊的糧饷供給壓力,如《明史·食貨志》載"邊饷恒足,屯政修舉",但後期因土地兼并常導緻屯政廢弛。
在漢語詞彙發展脈絡中,"屯政"作為特定曆史術語,主要見于典章制度類文獻。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屯田的政事",而《中國曆史大辭典》則從行政管理角度定義為"國家組織軍民墾殖荒地的系列政策"。該詞至今仍用于史學研究中,特指古代土地制度與邊疆治理的結合形态。
“屯政”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含義及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古代政府為開發邊疆或未墾土地而實施的屯田管理措施,核心目标是通過組織軍民墾荒來增加糧食産量、鞏固邊防。
二、曆史背景與功能
三、争議與演變 清代文獻《清史稿》提到屯政是否適用于内地存在争議,反映其隨時代變遷調整的特點。現代部分解讀将其延伸為軍事管理制度,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
四、典型用例
屯政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土地治理政策,兼具農業開發與軍事防禦功能,具體實施方式隨朝代需求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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