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田措施。《續文獻通考·田賦五》:“﹝ 盧象昇 ﹞大興屯政,積粟二十餘萬,諭九邊皆式之。”《清史稿·食貨志一》:“ 光緒 二年, 朱以增 亦言:‘或謂屯政宜邊陲,不宜腹地。’”《花月痕》第四六回:“一曰裁營伍而力行屯政。”
“屯政”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含義及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古代政府為開發邊疆或未墾土地而實施的屯田管理措施,核心目标是通過組織軍民墾荒來增加糧食産量、鞏固邊防。
二、曆史背景與功能
三、争議與演變 清代文獻《清史稿》提到屯政是否適用于内地存在争議,反映其隨時代變遷調整的特點。現代部分解讀将其延伸為軍事管理制度,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
四、典型用例
屯政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土地治理政策,兼具農業開發與軍事防禦功能,具體實施方式隨朝代需求變化。
屯政是指軍隊分散在各個屯(農村聚落)進行政治管理和國家控制的制度。在軍事上,屯政主要用于實施兵員動員、軍事征集等任務,以維護國家的安全和穩定。
屯政的拆分部首是屍和彳。屯政的總筆畫數是12。
屯政一詞最早出現在《戰國策·趙策一》中,當時在軍事管理方面,趙國采用了屯政制度。
屯政的繁體字為屯政。
屯政在古漢字中的寫法沒有明确的記錄,通常采用今字形書寫。
1. 在屯政制度的管理下,農村居民的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2. 屯政使得軍隊能夠更好地與農民密切聯繫起來,為國家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屯政的組詞有:屯所政事、屯務政事、屯務政中心等。
屯政的近義詞有:駐村政。
屯政的反義詞沒有明确的對應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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