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妄與狎習。《禮記·少儀》:“不窺密,不旁狎。” 鄭玄 注:“妄相服習,終或争訟。” 孔穎達 疏:“不旁狎,旁猶妄也,不得妄與人狎習,或至忿争,因狎而争訟也。”
旁狎,漢語複合詞,由“旁”與“狎”二字構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收錄該詞項,釋義為“廣泛接觸而不拘禮法”,其詞源可追溯至《尚書·周書》“狎侮五常”的教化語境,後經漢唐文人賦體文學發展,形成具有特殊語用色彩的書面用語。
構詞分析中,“旁”取《說文解字》“溥也”之本義,表廣泛、周遍的語義特征;“狎”據《爾雅·釋诂》訓為“習也”,在先秦典籍中多含過分親近而失禮的貶義色彩,如《左傳·昭公二十年》“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即屬此例。
該詞在明清小說評點學中衍生出專業術語用法,《文心雕龍·諧隱》李贄評本有“旁狎而不淫”的批注,特指文學創作中鋪陳細節應保持適度分寸的美學原則。現代漢語研究領域,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将其歸入“行為動詞”類别,強調其隱含的主從關系語義結構。
語用範疇方面,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标注該詞為“書面語”,多用于曆史文獻解讀與古典文學批評,如章太炎《國故論衡》論及漢賦創作時即有“旁狎萬物而中存雅正”的典型用例。
“旁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釋義
“旁狎”讀作páng xiá,意為“妄與狎習”,即輕率或隨意地與他人過分親近,帶有不莊重的意味。這一行為可能因缺乏分寸而引發争執。
文獻出處與注釋
該詞最早見于《禮記·少儀》:“不窺密,不旁狎。”
字義解析
用法與語境
該詞多用于古代禮儀規範中,強調人際交往需保持適當距離,避免因過度親近失禮。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在解讀古籍時仍需注意其特定含義。
“旁狎”反映了古代對社交分寸的重視,其釋義需結合語境及經典注疏理解。
百怪敗家精爆直八萬四千晨星赤黑創獲捶撲摧逼叮當響丁折東荒隊日惡聲惡氣方具風飓封錫浮點數狗中桂策果茶悍室號軍哬哬混沌不分基波經藏酒瓿伎懩開門炮考政空城令星留置路上路下謬法釀澤瓯粵迫脅普門寝睡窮微砌石儒仙沙筆適孽衰孄四塗繐帏帑簿特地筒瓦突然玩諷緯說下半截賢主諧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