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謂來生受報應。三種因果報應之一。 晉 慧遠 《三報論》:“業有三報: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曰後報……生報者,來生便受。”《法苑珠林》卷八五引《優婆塞戒經》:“佛言善男子衆生造業,有其四種: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四者無報。”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四章第五節:“善人惡人當身不受報,來生一定要受報,這種報應叫做生報。”
“生報”是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源于佛教因果報應理論。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一、基礎釋義 指今生造業(善惡行為),來生受報(果報)。這是佛教“三時報”(現報、生報、後報)之一,強調業力作用跨越此生,在下一世的生命中顯現結果。
來源參考:《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對“生報”的釋義明确指向佛教因果觀,指“下世受報應”。
二、佛學釋義 在佛學語境中,“生報”具體指:
來源參考:丁福保《佛學大辭典》解釋“生報”為“依今生之業受來生之果報”,并明确其為三報之一。 來源參考:《弘明集》卷五(南朝梁·僧祐編)引述慧遠《三報論》:“生報者,次身便受。”意指下一生便受報。
三、古籍溯源與例證 此概念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亦有體現:
總結 “生報”一詞承載着深厚的佛教哲學思想,專指此生所造作的業因,在下一期生命中必然顯現的果報。它是理解佛教因果輪回體系的關鍵概念之一,體現了業力法則在時間上的延續性和必然性。
“生報”是佛教術語,指因果報應的一種形式,具體解釋如下:
“生報”指今生所造的善惡業力,需在來生(下一世)才能顯現果報。這是佛教因果理論中三種報應類型之一,與“現報”(現世受報)、“後報”(多世後受報)并列。
經典文獻
晉代慧遠在《三報論》中提出:“業有三報: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曰後報……生報者,來生便受。”
《法苑珠林》引《優婆塞戒經》進一步說明衆生造業分四類,其中“生報”明确為來世受報。
曆史解釋
範文瀾在《中國通史》中強調:“善人惡人當身不受報,來生一定要受報,這種報應叫做生報。”
佛教通過“生報”概念解釋命運差異,鼓勵信徒注重長期因果,而非僅關注現世得失。例如,提到造佛像可轉定業,體現通過修行改變未來生報的可能性。
提示:以上内容綜合了佛教經典與史學著作,如需進一步了解因果理論體系,可參考《三報論》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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