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谓来生受报应。三种因果报应之一。 晋 慧远 《三报论》:“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生报者,来生便受。”《法苑珠林》卷八五引《优婆塞戒经》:“佛言善男子众生造业,有其四种:一者现报,二者生报,三者后报,四者无报。”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五节:“善人恶人当身不受报,来生一定要受报,这种报应叫做生报。”
“生报”是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源于佛教因果报应理论。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解释:
一、基础释义 指今生造业(善恶行为),来生受报(果报)。这是佛教“三时报”(现报、生报、后报)之一,强调业力作用跨越此生,在下一世的生命中显现结果。
来源参考:《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对“生报”的释义明确指向佛教因果观,指“下世受报应”。
二、佛学释义 在佛学语境中,“生报”具体指:
来源参考:丁福保《佛学大辞典》解释“生报”为“依今生之业受来生之果报”,并明确其为三报之一。 来源参考:《弘明集》卷五(南朝梁·僧祐编)引述慧远《三报论》:“生报者,次身便受。”意指下一生便受报。
三、古籍溯源与例证 此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亦有体现:
总结 “生报”一词承载着深厚的佛教哲学思想,专指此生所造作的业因,在下一期生命中必然显现的果报。它是理解佛教因果轮回体系的关键概念之一,体现了业力法则在时间上的延续性和必然性。
“生报”是佛教术语,指因果报应的一种形式,具体解释如下:
“生报”指今生所造的善恶业力,需在来生(下一世)才能显现果报。这是佛教因果理论中三种报应类型之一,与“现报”(现世受报)、“后报”(多世后受报)并列。
经典文献
晋代慧远在《三报论》中提出:“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生报者,来生便受。”
《法苑珠林》引《优婆塞戒经》进一步说明众生造业分四类,其中“生报”明确为来世受报。
历史解释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中强调:“善人恶人当身不受报,来生一定要受报,这种报应叫做生报。”
佛教通过“生报”概念解释命运差异,鼓励信徒注重长期因果,而非仅关注现世得失。例如,提到造佛像可转定业,体现通过修行改变未来生报的可能性。
提示:以上内容综合了佛教经典与史学著作,如需进一步了解因果理论体系,可参考《三报论》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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