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tcher shop] 〈方〉∶賣肉的台案。也說“肉案子”
賣肉的案子。亦指肉攤或肉店。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肉行》:“坊巷橋市,皆有肉案,列三五人操刀,生熟肉從便索喚。”《水浒傳》第三回:“且説 鄭屠 開着兩間門面,兩副肉案,懸掛着三五片豬肉。”《儒林外史》第三回:“ 範老爺 怕的,莫過於肉案子上的 胡老爹 。” 沉從文 《從文自傳·我讀一本小書同時又讀一本大書》:“我還得經過一些屠戶肉案桌,可看到那些新鮮豬肉砍碎時尚在跳動不止。”
肉案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指向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一、工具屬性 指專門用于切割、處理肉類的木質或塑料制案闆。《現代漢語工具書大系》記載,此類器具須具備耐腐蝕、易清潔特性,傳統肉案多選用槐木或棗木制作,現代餐飲業則普遍使用食品級聚乙烯材質。
二、空間屬性 特指肉鋪内的商品陳列區域。據《市井詞彙考》釋義,該詞常見于明清商貿文獻,如《東京夢華錄》中"肉案羅列,掌燈時分猶聞砧闆聲"的市集描寫。現代語境中延伸指菜市場肉類銷售專區,包含鮮肉陳列台與加工操作區雙重功能空間。
三、文化衍生義 在北方方言區存在比喻用法,如"他這身子骨就是個肉案",借指承受打擊的載體。此用法收錄于《北方俗語辭典》,其語義演變軌迹可追溯至宋代屠宰行業的隱語系統。
“肉案”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權威來源和文獻用例綜合分析:
一、方言指代肉鋪設施(主流含義) 指賣肉的台案或肉攤,常見于古代文獻和方言使用。該含義得到、、等多篇文獻支持:
二、比喻重大案件(特殊引申義) 提出該詞可比喻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法律案件,強調事件嚴重性。但此用法未見于其他文獻例證,可能屬現代特定語境下的引申,使用頻率較低。
使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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