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意思、被告的詳細解釋
被告的解釋
[the accused;defendant;respondent] 被指控犯法的人。尤指刑事案件中的被指控犯法的人
詳細解釋
(1).被告發。 唐 劉肅 《大唐新語·公直》:“自 垂拱 已後,被告身死破家者,皆枉酷自誣而死。”
(2).訴訟時被控告的一方,相對原告而言。《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回:“其餘打架細故,非但不問被告,并且連原告也不問,隻憑着包探、巡捕的話就算了。” 洪深 《這就是“美國的生活方式”》第三幕:“當我還在你這裡做職員的時候,我是代表被告南美輪船公司的。”
詞語分解
- 被的解釋 被 è 睡覺時覆蓋身體的東西:被子。被單。棉被。毛巾被。羽絨被。被褥。 蓋,遮覆:被覆。澤被後世(恩惠遍及後代)。 遭遇,遭受:被災。被難(刵 )。 介詞,用在句中表示主講是受事者:他被(老闆)辭退了
- 告的解釋 告 à 說給别人,通知:告谕。告知。告誡。告訴。報告。勸告。奔走相告。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控訴:告發。告狀。控告。 表明,請求:告老。告急。自告奮勇。 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出現:告成。告竭(宣布某種東
網絡擴展解釋
被告是法律訴訟中的核心概念,其定義和適用範圍因案件類型而異,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被告是指在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中被原告或公訴機關指控侵犯權益,并由法院通知應訴的一方當事人。在不同訴訟類型中:
- 民事訴訟:被告是被原告主張侵犯民事權益或發生權益争議的主體,可能是自然人、企業或組織;
- 行政訴訟:被告特指被公民、法人起訴的行政機關或被授權組織;
- 刑事案件:通常稱為“被告人”,指被檢察機關指控犯罪的主體。
二、法律地位與權利
- 訴訟地位平等:被告與原告享有同等訴訟權利和義務,例如舉證、辯論、申請回避等。
- 權利保障:被告不必然承擔法律責任,需經法院審理後判定。即使被起訴,仍有權通過答辯、反訴等方式維護權益。
- 主體範圍: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甚至行政機關(行政訴訟中)。
三、法律依據
- 《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起訴需明确被告身份并提交起訴狀副本。
- 行政訴訟中,被告資格由《行政訴訟法》規定,限定為作出行政行為的機關。
四、注意事項
被告的稱謂僅為程式性假設,是否承擔責任需經司法裁判确認。例如,民事被告可能因證據不足被駁回原告訴求,行政被告可能因行政行為合法而勝訴。
如需進一步了解訴訟程式或權利細節,可參考《民事訴訟法》或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網絡擴展解釋二
《被告》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被告(bèi gào)是法律術語,一般用于指代在訴訟過程中被法院起訴或者控告的人。在司法體系中,被告是指被控告的一方,也是被指控的對象。被告通常是被起訴為犯罪嫌疑人或違法者的個人或組織,他們需要在法庭上接受審判,并對所涉及的指控進行辯護。
拆分部首和筆畫:
《被告》這個詞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被”和“告”。其中,“被”這個字拆分部首是“衣”,它由10個筆畫組成;而“告”這個字拆分部首是“口”,它由7個筆畫組成。
來源和繁體:
《被告》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古代漢語中,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發展過程中。現代漢字簡體和繁體中都使用了這個詞,沒有明顯的差異。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漢字《被告》的寫法是稍有不同的。其中,“被”字的寫法在古代可能有一些變體,但總體來說與現代寫法相似。而“告”字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可能存在一些變形,例如在一些古籍和碑刻中,可以看到“告”字下方旁邊多出一個小豎,這是古代的一種寫法。
例句:
1. 他被告上法庭,面對了嚴厲的審判。
2. 被告在庭審中提供了自己的辯護意見。
組詞:
被告人、被告席、原告被告、被告辯護、被告方案。
近義詞:
被起訴人、被告狀、被控告、被訴訟。
反義詞:
原告、控告人、起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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