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序》:“三人為衆,雖難盡繼,宜從尤功。” 顔師古 注引 孟康 曰:“言人三為衆,雖難盡繼,取其功尤高者一人繼之,於名為衆矣。”後多作“三人成衆”。謂數目達到三人即可稱為衆人,已不算少數。《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蘇杭甬鐵路與川滇鐵路之比較》:“三人同行,必有我師,三人成衆,必有一長。”
“三人為衆”是漢語中源于構字規律的經典表述,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一、字源學解釋 “衆”字在甲骨文中呈現三人并列的形态,《說文解字》明确記載:“衆,多也。從乑,目衆意。”其中“乑”即三人并行之象,構成會意字的基本框架。這種造字法體現了先民對群體數量的認知标準,三人即可構成具有社會屬性的集體單位。
二、量變到質變的分界 在古漢語語境中,“三”作為最小複數單位,具有特殊的哲學意義。《周易·系辭》有雲“三極之道”,《國語·周語》記載“人三為衆”,都說明三人不僅是數量的積累,更是群體活動産生質變的臨界點。這種認知延伸出“聚衆”“民衆”等現代法律概念的基礎标準。
三、文化符號的延伸
四、哲學思辨價值 該成語蘊含着中國古代哲學對群體智慧的認知,《論語·述而》的“三人行必有我師”與之形成互文關系。宋代理學家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闡釋:“三人之衆,智愚相形,則師道立矣”,揭示了量變引發質變的辯證關系。
參考文獻: 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版 《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三人為衆”是一個源自古代文獻的成語,其核心含義是指當人數達到三人時即可視為“衆人”,不再算作少數。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最早出自《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序》,原文記載:“三人為衆,雖難盡繼,宜從尤功。”東漢學者孟康對此注解稱:“言人三為衆,雖難盡繼,取其功尤高者一人繼之,于名為衆矣。” 即強調三人即可構成群體,并主張在難以完全繼承功績時,優先選擇功勳最高者延續名號。
該成語通過簡潔的表述,既反映了古代社會對群體規模的界定,也蘊含了協作與擇優的思想。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書》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線上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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