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三人为众,虽难尽继,宜从尤功。”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言人三为众,虽难尽继,取其功尤高者一人继之,於名为众矣。”后多作“三人成众”。谓数目达到三人即可称为众人,已不算少数。《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苏杭甬铁路与川滇铁路之比较》:“三人同行,必有我师,三人成众,必有一长。”
“三人为众”是汉语中源于构字规律的经典表述,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四个维度解析:
一、字源学解释 “众”字在甲骨文中呈现三人并列的形态,《说文解字》明确记载:“众,多也。从乑,目衆意。”其中“乑”即三人并行之象,构成会意字的基本框架。这种造字法体现了先民对群体数量的认知标准,三人即可构成具有社会属性的集体单位。
二、量变到质变的分界 在古汉语语境中,“三”作为最小复数单位,具有特殊的哲学意义。《周易·系辞》有云“三极之道”,《国语·周语》记载“人三为众”,都说明三人不仅是数量的积累,更是群体活动产生质变的临界点。这种认知延伸出“聚众”“民众”等现代法律概念的基础标准。
三、文化符号的延伸
四、哲学思辨价值 该成语蕴含着中国古代哲学对群体智慧的认知,《论语·述而》的“三人行必有我师”与之形成互文关系。宋代理学家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阐释:“三人之众,智愚相形,则师道立矣”,揭示了量变引发质变的辩证关系。
参考文献: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 《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三人为众”是一个源自古代文献的成语,其核心含义是指当人数达到三人时即可视为“众人”,不再算作少数。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成语最早出自《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原文记载:“三人为众,虽难尽继,宜从尤功。”东汉学者孟康对此注解称:“言人三为众,虽难尽继,取其功尤高者一人继之,于名为众矣。” 即强调三人即可构成群体,并主张在难以完全继承功绩时,优先选择功勋最高者延续名号。
该成语通过简洁的表述,既反映了古代社会对群体规模的界定,也蕴含了协作与择优的思想。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汉书》原文或权威词典(如汉典、沪江在线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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