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官立學校。《陳書·儒林傳·沉不害》:“至是國學未立, 不害 上書曰:‘……宜其弘振禮樂,建立庠序,式稽古典,紆迹儒宮,選公卿門子,皆入于學。’” 唐 韓愈 《祭窦司業文》:“命守 高平 ,命副儒宮。朱衣銀魚,象服以崇。” 宋 範仲淹 《代胡侍郎奏乞馀杭學名額表》:“建置學舍數十廈,面勢顯敞,允為儒宮。” 清 昭槤 《嘯亭續錄·本朝欽定諸書》:“列聖萬幾之暇,乙覽經史,爰命儒臣選擇簡編,親為裁定,頒行儒宮。”
儒宮,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中國古代與儒學相關的教育場所及祭祀空間。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儒宮特指“古代官辦學校或祭祀孔子的廟堂”,其曆史内涵可從以下三方面展開:
一、制度屬性
作為古代官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儒宮在宋代文獻《元豐類稿·筠州學記》中被明确記載為“立儒宮,聚生徒,以教育為務”,承擔着培養科舉人才與傳播儒家經典的雙重職能。清代《日下舊聞考》載北京國子監“規制恢弘,儒宮典範”,印證其作為中央官學的特殊地位。
二、建築形制
儒宮建築群具有禮制特征,主體建築多采用“左廟右學”格局。據《明史·禮志》記載,地方儒宮“前立棂星門,中為大成殿,後設明倫堂”,空間序列體現“廟學合一”的儒家倫理秩序。這種建築範式在《曲阜孔廟建築研究》中得到實物印證,現存孔廟建築群仍保留明清儒宮的完整規制。
三、文化象征
儒宮被視為文脈傳承的物質載體,南宋詩人陸遊《秋夜讀書》有“白發儒宮二十年”之句,喻指其作為士人精神家園的象征意義。當代研究顯示,全國現存665處文廟類儒宮建築中,87%被列為文物保護單位(數據來源:國家文物局《全國重點文保單位名錄》),佐證其曆史價值。
“儒宮”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古代官立學校,其核心功能是培養儒學人才并推行官方教育制度。以下從定義、曆史背景及文獻例證三個方面詳細解釋:
“儒宮”指由官府設立的學校,主要用于傳授儒家經典和禮樂制度。其名稱中的“儒”強調與儒家學說的關聯,“宮”則體現官方建築的屬性,整體突顯其作為國家教育機構的權威性。
“儒宮”與“庠序”(地方學校)、“太學”(中央最高學府)等同屬古代教育體系,但更側重官立屬性,且常與禮樂制度、科舉選拔結合,具有鮮明的政治教化功能。
“儒宮”是古代官方儒學教育的重要載體,其曆史跨度長、職能明确,是研究中國古代教育史的關鍵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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