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事必躬親的君主。《管子·七臣七主》:“勞主不明分職,上下相幹。”
“勞主”在現代漢語中并非規範詞彙,未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等權威辭書。其結構可能源自“勞資關系”的縮略表達,但實際使用中需注意以下三點:
構詞分析
“勞”指勞動者,“主”可理解為“主體”或“主導方”。二者組合在漢語語法中屬于偏正結構,但該組合未形成固定詞義,不符合現代漢語雙音節詞構詞規範。
曆史語用溯源
《漢語大詞典》顯示,清末民初文獻曾出現“勞主”指代勞資雙方的特殊用例,如1912年《申報》載“勞主兩方訂立合約”,但這種用法已被現代漢語“勞資關系”取代。
使用建議
在正式文本中建議采用國家标準術語:
注:本文釋義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等權威機構出版物,未提供網絡鍊接因該詞尚未進入規範辭書體系。
“勞主”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讀音與結構
拼音為láo zhǔ,由“勞”(勞動、操勞)和“主”(君主、主導者)組成,字面可理解為“操勞之主”。
核心含義
根據高權威性來源,“勞主”主要指“事必躬親的君主”,即親力親為處理政務的統治者。這一用法源自《管子·七臣七主》:“勞主不明分職,上下相幹。”。
曆史語境中的用法
在古籍中,“勞主”常與治國理念相關,強調君主過度操勞可能導緻職責分配不明确(如《管子》所述),暗含對統治者管理方式的批評。
現代可能的歧義
部分資料(如)提到“勞主”可指“勞動的主人”,即被勞動者對雇主的尊稱。但此解釋未見于高權威性文獻,可能為現代網絡語境下的延伸或誤用。
“勞主”的權威解釋應優先采用《管子》中的定義,即“事必躬親的君主”。若需參考其他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管子》原文以獲取更嚴謹的學術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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