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的絹帛。 三國 魏 曹操 《與太尉楊彪書》:“今贈足下錦裘二領,八節銀角桃杖一枚,青氊牀褥三具,官絹五百疋,錢六十萬。”《晉書·庾冰傳》:“ 冰 天性清慎,常以儉約自居。中子 襲 嘗貸官絹十匹, 冰 怒,捶之,市絹還官。”《北齊書·循吏傳·孟業》:“﹝ 業 ﹞性廉謹,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疋與之,拒而不受。”
“官絹”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官絹”指官府的絹帛,即由政府機構生産、管理或作為賦稅征收的絲織品。在古代,絹帛不僅是重要物資,還常被用作貨币等價物或賞賜品。
查字典等資料提到,“官絹”可比喻來自上級或權威機構的特殊賞賜、資源分配。例如現代語境中,可能用于形容政府專項撥款或特殊政策支持。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中的官絹使用案例,可參考《三國志》《晉書》等文獻原文。
官絹(guānjuàn)是指官府所制作的絲織品,也可泛指皇室或貴族所用的精美絲織品。這種絲織品質地優良,紋樣精美,被廣泛用于官方禮儀、裝束、禦供以及貴族的服飾等方面。
官絹的拆分部首為“丨”(zhù),由左右兩個一畫的豎在中間位置組成。筆畫數為10,其中“官”的部分包括6筆(宀:3筆,丶:1筆,一:1筆,丨:1筆),“絹”的部分包括4筆(纟:3筆,千:1筆)。
官絹的繁體字為「官絹」。
在古代,官和絹的字形有所不同。官的字形為「宀」上方有一個橫筆,下方有一個豎筆,代表房屋;絹的字形為「纟」上方有兩個橫筆,下方有一個豎筆,代表絲綢。現代常用的字形源于清代刻書體,經過改革逐漸統一為現代字形。
1. 他身穿一件華麗的官絹長袍,彰顯了他的身份和地位。
2. 在皇宮中,隻有皇帝才能穿官絹來展示威嚴。
官閥、官袍、絹帛
官紗、官布
民絹、庶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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