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釀成争端。 宋 李之彥 《東谷所見·錢》:“以予觀之,錢之為錢,人所共愛,勢所必争,骨肉親知以之而搆怨稔釁,公卿大夫以之而敗名喪節。”
"稔釁"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語素拆分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稔"本義指谷物成熟,《說文解字》釋為"谷熟也"(《漢語大詞典》第7冊,1991)。引申為事物發展到成熟階段,如《國語·吳語》"不稔于歲"即指未達到時間積累的充足狀态。"釁"在《玉篇》中訓為"隙也",特指矛盾沖突的萌芽狀态(《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3)。組合後"稔釁"指經過長期積累形成的矛盾隱患,強調事态發展到臨界點的潛在沖突。
二、語源分析 該詞結構屬于因果式複合,前語素"稔"表時間積累的因,後語素"釁"表矛盾結果的呈現。類似構詞法可見于"積怨""釀禍"等曆史詞彙。清代文獻《讀通鑒論》卷十九有"禍稔釁成"的表述,可佐證這種構詞邏輯(王夫之《讀通鑒論》,中華書局,1975)。
三、使用範疇 主要用于曆史文獻和政論性文本,描述經過長期醞釀的紛争。現代漢語中已屬罕用詞彙,但在研究古代法制文書(如《刑案彙覽》)及外交牍本時仍可見到相關用例,多指經年累月形成的訴訟争端或邦交嫌隙。
“稔釁”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rěn xìn,其核心含義指故意制造事端、挑撥矛盾,最終釀成争端。以下是詳細解析:
宋代李之彥在《東谷所見·錢》中寫道:“骨肉親知以之而搆怨稔釁”,描述因錢財争奪導緻親友間矛盾激化。此例說明該詞多用于利益糾紛或人際關系沖突的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東谷所見》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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