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明罰勑法 ”。
“明罰敕法”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該成語意為嚴明刑罰、整頓法度,強調通過明确懲罰措施和整肅法律體系來維護社會秩序。其中,“罰”指刑罰,“敕”意為整饬、整頓。
最早出自《周易·噬嗑》:“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意指古代君王效法自然規律(雷電象征威嚴),制定并完善法律。
該成語體現了中國古代“以法治國”的思想,既要求刑罰嚴明,又注重法律體系的完善,常見于曆史文獻或讨論法治的語境中。其核心是通過規範化的懲戒與制度約束實現社會治理目标。
《明罰敕法》是指一種犯罪清單,規定了特定行為的罰則和處罰措施。
明:日字旁(4畫)
罰:網字旁(11畫)
敕:讠字旁(12畫)
法:水字旁(8畫)
《明罰敕法》這一詞來源于古代中國曆史,明指的是明朝,罰敕指的是下達命令來對特定行為進行處罰的法令。
《明罰敕法》的繁體寫法為「明罰敕法」。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沒有特定的古字形寫法,與今天的寫法相同。
根據明罰敕法,對于盜竊行為将處以盜竊者右手的截斷處罰。
組詞:刑罰、敕令、法律
近義詞:明示法、明文法
反義詞:暗罰、秘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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