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婢的意思、燈婢的詳細解釋
燈婢的解釋
雕成婢女形象的燈座。 五代 王仁裕 《開元天寶遺事·燈婢》:“ 寧王 宮中,每夜於帳前羅列木雕矮婢,飾以彩繒,各執華燈,自昏達旦,故目之為燈婢。”
詞語分解
- 燈的解釋 燈 (燈) ē 照明的器具:電燈。路燈。燈火(泛指亮的燈)。燈語(通訊方法之一)。燈标。 其它用途的發光、發熱裝置:紅綠燈。指示燈。酒精燈。 裝飾張挂的彩燈:燈節。燈市。河燈。冰燈。 筆畫數:; 部
- 婢的解釋 婢 ì 被役使的女子:奴婢。婢女。奴顔婢膝。 筆畫數:; 部首:女;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燈婢”是一個古雅而富有意趣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古代一種造型别緻的燈具,常被用以比喻或直接指稱人形燈架或燭台。以下從詞典釋義、文化意象與曆史記載角度詳細解釋:
一、字義解析
- 燈:照明器具。
- 婢:舊指女仆、侍女。
- 燈婢:字面意為“舉燈的婢女”,引申為設計成侍女(或童子)形态、用以執燈或擎燭的燈架。其名稱源于拟人化設計,将實用燈具塑造成侍者形象,兼具功能性與藝術性。
二、文化意象與用途
- 拟人化陳設:燈婢多為木雕、銅鑄或陶瓷制成的人形(常見為侍女或童子造型),雙手或頭頂托舉燈盞/蠟燭,是古代居室、宮廷中兼具照明與裝飾功能的雅器。
- 風雅象征:常見于文人筆記與宮廷轶事,象征古代生活的精緻情趣。如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載:“甯王宮中,每夜于帳前羅列木雕矮婢,飾以彩繪,各執華燈,名曰‘燈婢’。”
- 實用功能:通過人形支架固定光源,便于移動且避免燭淚滴落,體現了古人的巧思。
三、文獻記載與權威參考
- 《開元天寶遺事》(五代·王仁裕):明确記載唐玄宗之兄甯王李憲使用“燈婢”:“申王以龍檀木雕成燭跋童子,衣以綠衣袍,系之束帶,使執畫燭,列立于宴席之側……燈婢置于燭台前。” 此為“燈婢”一詞的經典出處。
- 《堅瓠集》(清·褚人穫):提及“燈婢”與“燭奴”(童子造型燭台)并稱,反映其作為貴族生活用品的普及性:“古有燭奴、燈婢。”
- 《漢語大詞典》:釋義為“古代雕琢成人形的燈架”,并引《開元天寶遺事》為例證(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
四、現代使用與語義延伸
現代漢語中,“燈婢”一詞主要用于:
- 曆史與文學研究:指代特定類型的古代燈具實物或文獻記載。
- 修辭手法:在文學作品中借指“默默奉獻光亮者”,含含蓄贊美之意(如“如燈婢般守候長夜”)。
- 傳統工藝術語:古玩收藏與文物研究領域沿用此稱。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 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中華書局點校本)
- 褚人穫《堅瓠集》(清代筆記叢刊本)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燈婢”是古代一種特殊造型的燈具,其含義及背景可綜合解釋如下:
一、基本解釋與出處
“燈婢”指雕琢成婢女形象的燈座,主要用于夜間照明或裝飾。該詞最早見于五代王仁裕的《開元天寶遺事·燈婢》,記載甯王(唐玄宗之兄李憲)在宮中陳列木雕矮婢,手持華燈,通宵照明,故稱“燈婢”。
二、結構與用途
- 造型特征:以婢女為原型雕刻,常飾以彩繪絲帛,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
- 功能場景:多用于宮廷或貴族居所,夜間置于帳前,既提供照明,又彰顯身份地位。
三、字義解析
- “燈”:指照明器具,引申為發光、加熱裝置或電子元件(如早期收音機的電子管)。
- “婢”:指舊時受雇于富貴人家的女性仆役,此處借其形象體現器物服務于人的特性。
四、文化意義
燈婢反映了唐代貴族生活的奢靡與工藝水平,同時作為古代燈具設計的代表,展現了實用器物與藝術審美的結合。其名稱也隱含社會階層差異,婢女形象被物化為“持燈工具”,具有時代特征。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文獻,可參考《開元天寶遺事》原文或唐代宮廷器物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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