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ld-style private school] 舊時私人設立的教學處處所,一般隻有一個教師,實行個别教學,沒有一定的教材和學習年限
記得那時我從私塾回家,常見母親在竈上汗流滿面地燒飯。——《回憶我的母親》
指 中國 舊時家庭、宗族或教師自己設立的教學機構,為私學之一種。 鄒魯 《辛亥革命·河南舉義》:“ 新蔡縣 又特設一祕密機關于 劉芬佛 私塾。” 吳晗 《朱元璋傳》第五章一:“此外,也還有地主們私人創辦和貧困知識分子賴以維持生活的私塾。” 陶行知 《平民教育概論》:“大一點鄉村裡總有私塾,可以勸導私塾先生采用‘千字文’課。”
私塾是中國古代社會重要的民間教育形式,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私塾是舊時私人設立的教學場所,通常由家庭、宗族或鄉村自行創辦,以儒家思想為核心開展教育。其特點包括:
根據辦學主體可分為:
作為中國古代基礎教育的核心形式,私塾與官學相輔相成,培養了大量人才,對中華文明的延續發展起到了關鍵作用。
注:完整發展曆程可參考搜狗百科、東北民族民俗博物館資料等權威來源。
私塾是中國古代一種民間辦學機構,由私人或家族建立和管理。它是以家庭為基礎,專門培養學生文化素養和學術知識的教育機構。
私塾的拆分部首為“禾”,筆畫為8畫。
“私塾”一詞源于《韓非子·顯學》:“昔有私家諸侯,不終文學而為惠王也。”在中國古代,“私”表示專門、非公共的意思,“塾”指學校,因此“私塾”指的是非官方、私人或家族經營的學校。在繁體中,“私塾”寫作“私塾”。
在古代,私塾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相同,沒有明顯變化。
1. 他接受過私塾教育,因此在文學方面有很高的造詣。
2. 私塾所教授的經典文化對于曆史的傳承起到了重要作用。
私校、私教、塾師、私塾生
書院、家塾
官學、公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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