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pparatus;equipment]∶工具。亦泛指用具
取器械。——《資治通鑒·唐紀》
備乃器械。——《廣東軍務記》
體育器械
(2) [weapon]∶武器
(1).工具。亦泛指用具。《莊子·徐無鬼》:“百工有器械之巧則壯。”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治家》:“爰及棟宇器械,樵蘇脂燭,莫非種殖之物也。”《紅樓夢》第五九回:“連日收拾馱轎器械。” 孔厥 《新兒女英雄續傳》第二十章:“她輕輕爬過貨物,因為貨物下面,有幾箱貴重的醫療器械和藥品。”
(2).指武器。《管子·地圖》:“繕器械,選練士,為教服,連什伍,徧知天下,審禦機數,此兵主之事也。”《舊唐書·牛仙客傳》:“ 仙客 所積,倉庫盈滿,器械精勁,皆如 希逸 之狀。” 吳組缃 《山洪》三二:“ 黃教官 用各種他們部隊所有的新式器械作為講解的标本。”
器械在漢語中泛指具有特定功能或用途的工具、裝置或設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構造較精密、具備專門用途的器具或裝置,通常由機械部件構成。例如:
例:手術器械、健身器械、實驗器械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
用于疾病診斷、治療或康複的專用工具,如手術刀、監護儀等。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
體育鍛煉或競技使用的設備,如單杠、跑步機等。
來源: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器材裝備目錄》
“器”強調工具屬性,“械”側重機械結構,組合後特指需人工操作的技術性裝置。
涵蓋智能化設備(如“智能器械”),但需滿足“有形實體”與“特定功能”雙重要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三條:
“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器械必須符合國家标準。”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法律文本庫
說明:以上内容綜合權威辭書、行政法規及行業标準,釋義嚴格遵循漢語規範與專業語境。未引用網頁鍊接處,均采用公開出版的紙質文獻或政府公開文件作為依據。
“器械”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工具或精密器具
指具有專門用途或構造較精密的用具。例如:
武器
指用于攻擊或自我保護的武器,如古代戰争中的兵器(刀劍、弓弩)或現代軍事裝備。
“器械”既可指功能性工具(側重精密性),也可指武器(側重攻擊性),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其曆史用法在文獻中均有明确體現,現代應用則多集中于專業領域(如醫療、體育)。
變速器差疊朝馔陳放除制辭采底發逗氣耳紅面赤鳳泊鸾漂烽火豐镌分守格殺勿論各有所短狗烹乖龍光毫官橐黃腰豁豁機扣究盡軍拿揆德揆宰埒美靈知麟省裡頭理物龍竹銮駕輪胎落度率職買日蒙恩被德鳴籥木脈牛田戗茬,戗茬兒僑氓勍敵請正禽鳥曲暢伸懶腰十帝首铠刷毛衣私房話通石托舊未央殿戊戌變法小頭小腦稀巴爛西半球諧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