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奏章檢舉。《漢書·外戚傳下·定陶丁姬》:“ 哀帝 崩, 王莽 秉政,使有司舉奏 丁 傅 罪惡。” 漢 王充 《論衡·超奇》:“ 周長生 者,文士之雄也,在州為刺史 任安 舉奏,在郡為太守 孟觀 上書。”《後漢書·袁安傳》:“ 安 與 任隗 舉奏諸二千石,又它所連及貶秩免官者四十餘人。”
“舉奏”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通過書面形式向上級或朝廷檢舉、彙報事務,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舉”指向上級呈報,“奏”指以文書形式上呈,合起來表示通過正式文書檢舉或陳述事項。多用于官員向君主或上級揭發他人過失或罪行,如《漢書》中記載王莽命人“舉奏丁傅罪惡”。
結構與用法
曆史用例
該詞多見于漢代至魏晉文獻,例如:
應用場景
多用于政治與司法領域,強調正式性與權威性。如漢朝規定,對邊遠地區政績突出者亦可通過舉奏表彰。
“舉奏”是古代官僚體系中的一種制度性行為,兼具檢舉與彙報功能,體現了傳統行政中的監督機制。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但研究曆史文獻時需注意其特定語境。
《舉奏》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舉起、提起并呈現給上級審查的意思。通常用于表達将問題或事務向上級提出并要求處理的意思。
《舉奏》的部首是手(扌)和柬(⺮),分别位于左右兩邊。它的總筆畫數為18。
《舉奏》的字源來自于古代漢字,字形演變至今基本保持不變。在繁體字中,舉奏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中,舉奏的寫法與現代漢字略有不同。舉字議外,在字旁邊多加一點稱為“草字頭”;奏字填口的位置稍有不同,填口高一些。
請将此事舉奏給上級領導,以便得到進一步的處理。
- 舉報:向上級報告、揭發。
- 奏效:行動或方法成功,達到預期目的。
- 上奏:将請示、報告等向上級呈交。
- 呈報:将事物或情況向上級報告。
- 呈送:将請示、報告等呈遞給上級。
- 提請:向上級提出請求、建議等。
- 陳述:陳述事實或理由。
- 采納:接受、同意别人的建議或意見。
- 抑制:限制、阻止某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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