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子·离娄下》:“ 仲尼 不为已甚者。” 朱熹 集注:“已,犹太也。 杨氏 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后以“不为已甚”谓不做过分的事,适可而止。 宋 王安石 《洪范传》:“不言‘攸好德,则锡之福’,而言‘曰予攸好德,则锡之福’,何也?谓之皇极,而不为已甚。” 清 林则徐 《谆劝殷富平粜并严禁牙行铺户囤米抬价告示》:“似此久为囤积,其意何居?本应封贮到官,押令平糶,缘恐差役藉端骚扰,是以不为已甚。”
不为已甚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是做事有分寸,不做得太过分,强调适可而止、留有余地的处事智慧。以下从词典释义、出处溯源与现代用法三方面详细阐释:
指在言语或行为上懂得节制,不把事情做到极端或令人难以接受的地步,常体现宽容、克制的修养。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第112页。
该成语最早见于《孟子·离娄下》,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 意指孔子行事从不过度,始终秉持中庸之道。这一儒家思想深刻影响了后世对行为尺度的理解。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89页;《孟子译注》中华书局。
在现代汉语中,"不为已甚"多用于劝诫或评价,强调以下原则:
例句:"他虽有理,却不为已甚,主动化解了争执。"
来源:《汉语成语大词典》中华书局,第63页。
出处
《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孔子是做事不过分的人。)
“不为已甚”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bù wéi yǐ shèn(注意“为”读第二声),原意是不做过分的事,后引申为对人的责备或处罚要适可而止。以下是详细解释:
这一成语体现了儒家“中庸之道”的思想,强调克制与分寸感,既是对个人修养的要求,也是处理人际矛盾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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