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求和申訴。《宋書·王弘傳》:“同伍犯法,無士人不罪之科,然每至詰謫,輒有請訴。”
“請訴”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
“請訴”指請求和申訴,常見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中,強調通過正式途徑表達訴求。例如《宋書·王弘傳》記載:“同伍犯法,無士人不罪之科,然每至诘谪,辄有請訴。”此處指百姓對判決不滿時提出申訴。
古代用法
多用于描述百姓向官府提出訴求或對判決的申訴行為,屬于行政或司法程式的一部分。
現代延伸
在部分語境下(如),可能被引申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即向法院提起訴訟。但這一用法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并非主流釋義。
在正式寫作或曆史研究中,建議采用“請求和申訴”的釋義;若涉及法律場景,需明确上下文是否指向訴訟行為。遇到歧義時,可參考《宋書》等古籍用例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請訴》是指向法院或司法機關提出訴訟請求,尋求司法救濟的行為。通常用于法律文書、法庭辯論等場合。
《請訴》由部首組成,部首為“讠”和“言”,分别代表言語和訊問。它的拆分筆畫為8畫,其中“讠”占5畫,“言”占3畫。
《請訴》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法律系統,這個詞彙主要由律師、法官和當事人在法律程式中使用。它代表了人們尋求司法救濟的意願和行動。
《請訴》的繁體字為「請訴」,讀音和原義相同。
在古代,對于《請訴》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古代有些字形将“讠”寫作“讦”,有些将“言”寫作“㓟”。但整體而言,其意義與現代相同。
1. 他決定向法院遞交一份《請訴》書,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2. 她雇傭了一位優秀的律師,準備好了一份詳細的《請訴》材料。
請教、訴求、起訴、申訴、訴訟、訴狀、訴苦、訴訟費、訴訟權、請求
告狀、告訴、告發、控訴、起訴
辯解、抗辯、辭訴、退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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