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帝王冊封臣下的符命。 南朝 梁 江淹 《蕭領軍讓司空并敦勸啟》:“而廼復降朱輪之使,方枉青冊之勸。” 胡之骥 注:“冊,符命也。”
(2).清冊。 宋 葉適 《平陽縣代納坊場錢記》:“州下青冊於縣,月取歲足,無敢蹉跌。” 金 陸增祥 《京兆府提學所帖碑》:“於今年四月間蒙降到房舍地土青冊,今驗數上石。”
(3). 元 時用以記載律令及審斷事宜的記錄。由斷事官執掌。 元 無名氏 《元秘史略》卷九:“百姓每分家財的事,你科斷著;凡斷了的事,寫在青冊上,已後不許諸人更改。” 韓儒林 等《元朝史》第一章第四節:“委為普上斷事官。又宣旨道:‘把一切領民的分配和斷了的事宜都造青冊寫在上面。’”
青冊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曆史文獻與宗教文化兩個維度解析:
古代官方文書
青冊最初指代以青色封皮裝訂的官方簿冊,常見于戶籍、檔案等行政記錄。此用法源于古代簿冊制度,《漢語大詞典》引《周禮·春官》記載“凡邦國都鄙,皆有版籍,青冊以載民數”,可見其作為人口統計的載體。唐代杜佑《通典·食貨》亦提及“青冊錄田畝之數,備賦稅之征”,說明其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
道教典籍專稱
在道教文獻中,青冊特指傳承科儀、符箓的經書。宋代《雲笈七籤》載“青冊者,錄三天正法,授度弟子”,凸顯其作為宗教儀軌載體的神聖性。明代《道藏》分類目錄中,“青冊部”涵蓋符咒、齋醮類經文,體現道教對宇宙規律的符號化記錄。
該詞在語義演變中融合了社會治理與精神信仰的雙重特質,成為研究中國古代行政制度與宗教文化的重要語料。
“青冊”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古代帝王用于冊封官員或授予爵位的正式文書,帶有權威性和儀式性。例如,南朝梁江淹在《蕭領軍讓司空并敦勸啟》中提到“方枉青冊之勸”,胡之骥注解為“冊,符命也”。
宋代以後,“青冊”演變為一種官方清冊,用于記錄戶籍、土地、賦稅等重要事務。如宋代葉適《平陽縣代納坊場錢記》中記載“州下青冊于縣”,金代碑文也提到“房舍地土青冊”的登記用途。
元代時,“青冊”特指記載法律條文和案件審判結果的官方檔案,由斷事官負責管理。《元秘史略》提到“凡斷了的事,寫在青冊上”,《元朝史》也記載其用于分配領民和記錄判決。
“青冊”的詞義隨時代演變:早期為帝王冊封文書,後擴展為行政清冊,元代則專指司法檔案。具體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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