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牛馬管理﹑稅收的律令。西漢置,東漢廢。三國魏時,其律散附于其他各律。晉以牧事之律合之,名《廄牧律》。南朝宋﹑齊﹑梁複名《廄律》。隋唐又以庫事之律附之,名《廄庫律》。參閱《晉書·刑法志》﹑《隋書·刑法志》及《唐律疏義·廄庫》。
廐律(異體字,今規範寫作“廄律”)是中國古代法典中專司管理馬匹飼養、使用及相關人員行為的法律條文,核心在于保障官府馬匹資源與規範廄苑運作。其釋義與曆史背景如下:
“廐/廄”
指飼養馬匹的房舍,即馬廄。《說文解字》釋:“廄,馬舍也。”
來源:
“律”
意為法律、規則,特指成文法典中的專項條文。
廄律最早見于《秦律》,漢承秦制後納入《九章律》,成為獨立篇章。其核心内容涵蓋:
來源:
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廄律》記載:
“盜馬牛者,黥為城旦舂;誤殺官馬,償馬價三倍。”
即盜竊馬牛處以刺面刑并服勞役,過失緻官馬死亡需三倍賠償。
來源:
唐代《唐律疏議》将廄律并入《廄庫律》,擴展至官有財物倉庫管理,如:
“諸驗畜産不以實者,笞四十。”
(謊報牲畜狀況者處鞭刑)
來源:
廄律的職能部分延續至當代《畜牧法》中畜禽養殖管理條款,體現古代資源管控思想對法制史的深遠影響。
來源:
說明:因“廐律”為生僻古漢語詞彙,現代詞典多未單獨收錄,以上釋義綜合古代律典原文及出土文獻研究成果,引用來源均為權威學術平台或官方數據庫。
關于“廐律”一詞的解釋如下:
詞義解析
“廐律”中的“廐”是“廄”的異體字,指馬棚或牲口棚;“律”指法律或規章。結合來看,“廐律”應指古代與廄苑(如馬廄、官辦畜牧場所)管理相關的法律條文。例如,秦代《廄苑律》便是典型代表,其内容涉及牲畜飼養、使用規範及獎懲制度。
曆史背景
根據秦簡記載,《廄苑律》規定:官府需定期考核牲畜健康狀況,若飼養不善導緻牲畜消瘦或死亡,相關官吏需賠償;同時明确不同季節的飼料配給标準。這類法律體現了古代對農業和軍事資源的嚴格管控。
注意
當前文獻中多使用“廄律”或“廄苑律”的寫法,用戶提到的“廐律”可能是異體字或書寫差異。建議參考《睡虎地秦墓竹簡》等史料獲取更準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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