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朞功”。古代喪服的名稱。期,服喪一年。功,按關系親疏分大功和小功,大功服喪九月,小功服喪五月。亦用以指五服之内的宗親。 晉 李密 《陳情事表》:“外無朞功強近之親,内無應門五尺之僮,煢煢獨立,形影相弔。”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明律·釋知稱》:“每有兇故,秉戒節哀,唯行道加勤,以終朞功之制。” 明 李東陽 《劉益齋傳》:“生彌月而孤,族無期功之親。”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一:“按 邊氏 聚族 河間 已數百載,阮宗南北,裴眷東西,其行輩幾不可復辨。己卯同捷六君,亦不皆期功房從之親。”
"期功"是古代喪服制度中的專業術語,指兩種不同等級的喪服類型,典出《儀禮·喪服》。該詞由"期(jī)"和"功"組合而成,分别對應不同親屬關系的服喪期限與服飾規制。
一、基本釋義 "期"指期服,即服喪一年的齊衰(zīcuī),適用于為祖父母、伯叔父母等近親守喪。《禮記·喪服小記》載:"期者,謂周年之喪也"。功服則細分為大功(九個月)和小功(五個月),前者為堂兄弟、已嫁姊妹等服喪,後者適用于外祖父母、舅姨等較疏親屬。二者合稱"期功",構成五服制度中僅次于斬衰、齊衰的重要喪儀等級。
二、曆史淵源 該制度肇始于周代,經漢代經學家鄭玄注疏完善,《通典·禮典》詳細記載了不同功服對應的服飾差異:大功用粗熟麻布,小功則用稍細布料。唐代孔穎達在《五經正義》中強調:"功服之别,本乎親疏",體現了古代宗法制度中"親親尊尊"的倫理觀。
三、文化内涵 期功制度承載着三重文化維度:其一,通過服飾差異确立宗族等級,如《白虎通義·喪服》所述"衣裳異制,以章貴賤";其二,時間維度上構建了"周年為界"的哀悼周期;其三,成為文學創作的重要意象,李密《陳情表》"外無期功強近之親"即以此喻孤苦境遇,被收入《昭明文選》卷三十七。
“期功”是古代喪服制度中的術語,具體含義如下:
“期”指服喪一年,“功”分為大功和小功:
如需進一步了解五服制度或具體親屬關系分類,可參考《儀禮·喪服》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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