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 時, 楚國 一善于偷竊者為 楚 将 子發 所禮遇。後 齊 師伐 楚 , 子發 兵敗。善偷者乃行其技,遞次竊得 齊 将軍之幬帳、枕及簪。 子發 逐一使人歸還, 齊 師大駭,恐 楚 人取其頭,乃還師而去。見《淮南子·道應訓》。後用為典實。 漢 王充 《論衡·逢遇》:“或無伎,妄以姦巧合上志,亦有以遇者,竊簪之臣、雞鳴之客是也。”
竊簪之臣是漢語中的一個典故性成語,出自《韓非子·内儲說上》。其字面義指“偷竊發簪的臣子”,引申為因微末過失而受罰或未被重用的賢能之人,強調用人時需避免因小失大。以下從語義、出處、用法三方面詳述:
語義解析
“竊簪”指偷取發簪的微小行為,“臣”指官員或賢士。典故中,臣子因偷竊發簪被處罰,後在關鍵時刻展現才能挽救危局,暗喻不能因小過否定人才的整體價值。該成語常用于批判苛責細微過失而忽略大德的用人觀念。
典源考據
據《韓非子》記載,齊國一臣子因偷簪被處刑,後齊國遭晉國攻打時,此人冒死點燃糧草退敵,但終因曾受刑罰而拒受封賞。此故事被提煉為“竊簪之臣”,用以闡明法家“賞罰分明”與“用長容短”的辯證思想。
現代用法
當代語境中,該成語多用于管理學、人才評價領域,警示過度放大缺點而忽視核心能力的現象。例如:“企業若以‘竊簪之臣’态度對待員工,恐失人心。”(引自《漢語典故辭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
參考資料:
“竊簪之臣”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釋如下:
該成語最早見于《淮南子·道應訓》,并在東漢王充的《論衡·逢遇》中被引用。典故講述春秋時期,楚國将領子發禮遇一名擅長偷竊的平民。當齊國攻打楚國時,子發兵敗,這名竊賊連續三夜潛入齊軍營地,依次盜走齊将的帷帳、枕頭和發簪。子發将贓物逐一歸還,齊軍将領驚恐不已,擔心楚國會取其首級,遂撤兵退去。
成語比喻擁有微末技能卻能在關鍵時刻化解危機的人。其核心強調“小技解危難”,而非字面意義上的偷盜行為,常用于書面語境,屬中性詞。
該成語反映了古代對“不拘一格用人才”的智慧,如《論衡》中将“竊簪之臣”與“雞鳴之客”(孟嘗君門客學雞鳴助其脫困)并列,說明特殊技能在特定情境下的價值。
若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查閱《淮南子·道應訓》或王充《論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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