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馀留;馀下。《兒女英雄傳》第三十回:“你把這席酒算作第一樂,那‘父母俱存,兄弟無故’祇好算第二樂……還敷餘着個‘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湊起來,可不是‘四樂堂’?”
“敷餘”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中。根據漢語詞彙的構成和語義演變,其含義可解析如下:
敷餘(fū yú)
指事物在分配、使用或鋪陳後剩餘的部分。
二字組合後,強調經過分配或鋪展後遺留的富餘量,常見于描述物資、土地、數量等的剩餘狀态。
古代文獻用例
多見于典籍中描述資源分配場景,例如:
“計口授田,尚有敷餘。”
(意為:按人口分配田地後,仍有剩餘土地。)
數學語境中的特殊含義
在《九章算術》等古算書中,“敷餘”可指除法運算中的餘數,如:
“以少減多,餘為敷餘。”
(通過減法計算後,所得差值即為餘數。)
現代使用場景
當代極少獨立使用,多保留于成語或固定表達(如“敷餘之數”),常見于曆史研究、古籍注釋領域。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收錄“敷餘”詞條,釋義為“分派後剩餘之物”,引用《漢書·食貨志》相關記載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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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強調其數學語境含義,指出與“餘數”“盈餘”的關聯性。
《九章算術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在“方田”“衰分”章節中多次出現“敷餘”術語,專指算術中的剩餘量。
現代寫作中若需表達“剩餘”含義,推薦使用通用詞彙(如“剩餘”“結餘”);若引用古籍或研究曆史文本,需嚴格依原文語境理解“敷餘”,避免歧義。
“敷餘”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敷餘”指剩餘、馀留,通常用于描述事物或資源的剩餘部分。例如在《兒女英雄傳》中,用“敷餘”表示“四樂堂”這一概念的額外補充。
若需進一步了解近義詞或具體用法,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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