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制,發給新中式舉人、進士樹旗立匾于宅門的銀兩。《清會典事例·禮部·貢舉》:“鄉、會試中式人員,應得旗扁銀兩及表裡緞疋,應照舉人、進士例給予。”
旗扁銀兩是清代科舉制度中的專有名詞,指官府頒發給新科舉人或進士的實物嘉獎與金錢賞賜。該詞由兩部分構成:
旗扁
指“旗”與“匾”(“扁”為“匾”的通假字)。新科舉人或進士可獲官府授予錦旗(上書功名)和榮譽匾額(懸挂于宗祠或宅門),象征功名成就與社會地位。例如《清會典》規定:“新中舉人、進士,各給旗匾銀二十兩”。
銀兩
即官府配套發放的賞銀,用于補貼舉人制作旗匾的費用及赴任盤纏。據《清史稿·選舉志》載,舉人獲匾額“文魁”、進士獲“進士第”匾,銀兩數額依功名等級而定,舉人通常得銀20兩,進士更高。
曆史功能與社會意義
旗扁銀兩制度旨在表彰科舉人才,強化“學而優則仕”的價值導向。其經濟補貼緩解了寒門士子晉升後的經濟壓力,而旗匾的公開展示兼具光宗耀祖與教化鄉裡的作用。此制延續至清末科舉廢除,是理解清代文官激勵機制的重要切入點。
參考來源:
“旗扁銀兩”是清代科舉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解釋如下:
含義
根據,該詞指清代官方發給新科舉人、進士的一筆專項銀兩,用于在其宅門前豎立旗幟和懸挂功名匾額,以彰顯科舉功名。這是朝廷對科舉中榜者的榮譽性獎勵。
背景與用途
延伸說明
注意
提到的“商業交易”說法(旗幟為商隊标志、扁為貨币單位)與權威史料不符,可能是誤讀或混淆其他曆史術語。建議以高權威性來源(如-5)的科舉制度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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