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僑置的郡邑。《南史·王玄谟傳》:“ 雍 土多諸僑寓, 玄謨 上言,所統僑郡無有境土,新舊錯亂,租課不時,宜加并合。”《北史·寇讚傳》:“進讚爵 河南公 ,加安南将軍,領南蠻校尉,仍刺史,分 洛 、 豫 二州之僑郡以益之。”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 幽 冀 等州的僑人沒有設立僑州,隻有僑郡、僑縣。”參見“ 僑置 ”。
僑郡,作為中國古代曆史地理術語,主要源于魏晉南北朝時期,特指為安置北方流亡士族和民衆而在南方設置的行政區劃單位。其名稱通常沿用北方原籍地名,但實際轄區位于江南或江淮地區,體現了當時人口遷移和政治治理的特殊性。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曆史背景及相關用法。
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僑郡”由“僑”和“郡”二字組成:“僑”指僑居、流亡,引申為臨時安置;“郡”為古代行政區劃單位,相當于州或府級。僑郡即“僑置郡縣”的簡稱,指在非原籍地設置的、名義上歸屬原行政體系的郡縣單位。例如,東晉時期為安置中原南遷移民,設置了如“南徐州”“南兖州”等僑郡,這些名稱雖源自北方地名,但實際位于長江以南地區。該詞在古漢語中常用于描述人口流動與行政調整的互動關系,強調其臨時性和象征性。
僑郡制度起源于西晉末年的永嘉之亂後,北方戰亂導緻大量人口南遷,東晉政權為穩定社會、整合資源,在南方設立僑郡以管理移民。據《中國曆史地理詞典》記載,這一制度在南北朝時期達到高峰,成為“土斷政策”的核心内容(即逐步将僑郡納入本地行政體系)。僑郡不僅緩解了人口壓力,還促進了南北文化融合,但後期因管理混亂而逐漸廢止。其演變反映了古代中國行政區劃的適應性與變通性。
在漢語詞典中,“僑郡”常與“僑州”“僑縣”并列使用,構成“僑置體系”。例如,《辭海》解釋其為“名義上的行政單位”,區别于實土郡縣。現代語境下,該詞多見于曆史研究、古籍文獻中,如《晉書》或《南史》,用于分析魏晉南北朝的社會結構。其衍生詞包括“僑戶”(僑郡中的移民家庭)和“僑籍”(僑郡居民的戶籍),凸顯了詞彙的曆史文化内涵。
“僑郡”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理解:
基本含義:指中國古代為安置流民或移民而設置的臨時性行政區劃,通常以原籍地名命名,稱為“僑置郡縣”。
曆史背景:
部分文獻中,“僑郡”被用來比喻海外華人聚居地,如唐人街等華人社區,但此用法非主流()。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曆史文獻《南史》《晉書》或現代研究如知網相關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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