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籤條。貼在封袋上的狹長紙條。 宋 洪邁 《容齋四筆·親王回庶官書》:“ 錢丕 《行年雜記》: 昇王 受恩命, 丕 是時為将作少監,亦投賀狀,王降回書籤子啟頭。”《儒林外史》第二八回:“ 蕭金鉉 叫 諸葛天申 先秤出二兩銀子來,用封袋封了,貼了籤子,送與僧官,僧官又出來謝過。”《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四回:“誰知他老先生嫌少了,當時雖受了下來,他卻換了一個封筒的籤子,寫了‘代茶’兩個字。”
(2).即扡子。參見“ 籤子 ”。
即扡子。尖銳細長杆狀物。也特指吸鴉片者将煙膏卷制成煙泡和通煙眼用的細長鐵扡。《兒女英雄傳》第三八回:“又見一羣女人蹲在一個賣雅片煙籤子的攤子上講價兒。”《海上花列傳》第二回:“ 王阿二 将籤子打通煙眼,替他把火。”
“籤子”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使用場景有所不同,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籤條(狹義)
指貼在封袋或文件上的狹長紙條,用于标記或密封。例如:
扡子(工具)
指尖銳細長的杆狀物,可用于固定、挑取物品或特定用途(如吸食鴉片的鐵扡)。例如:
在民間信仰中,“籤子”也指占卜工具(如寺廟中的木籤),用于求問吉兇。這類籤子通常刻有文字或符號,通過抽取或搖動獲得“籤文”。
“籤”字部首為“竹”,本義與竹片相關,如古代用竹片書寫标記,後引申為籤條、符號等意。
“籤子”既可指實物标籤或工具,也承載了傳統文化中的占卜功能。若需進一步了解占卜籤子的使用規則,可參考寺廟或民俗文獻。
《籤子》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籤”的後殼。
《籤子》的部首是“⺮”(竹字旁),它的總筆畫數是10畫。
《籤子》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指的是契約或合同上用作确認的印章或手迹。後來演變為指代籤約的過程本身。
在繁體中,《籤子》的寫法是「簽子」。
在古代,《籤子》的寫法稍有不同,它寫作「籤子」。該字在古籍中常被用來指代易經、占卜或抽籤等活動中所用的紙片或小木片。
1. 我今天抽到了一個幸運的《籤子》,希望這帶來好運。
2. 他将自己的名字用筆寫在了《籤子》上,表示同意合同的内容。
- 簽名:在文件、合同等上面寫上自己的名字。
- 籤約:達成合作協議并在合同上籤字确認。
- 籤字筆:用于籤字的特殊筆。
- 籤收:在文件或包裹上籤字确認收到。
- 章子:指用作印章的物體。
- 印鑒:指用于證明文件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印章。
- 蓋章:用印章蓋在文件上以表示認可或批準。
- 空白:指未填寫内容或未蓋印章的文件或表格。
- 無效:表示籤字或蓋章内容沒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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