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破棄 ”。破除;抛棄。 宋 胡仔 《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山谷上》:“ 張文潛 雲:‘以聲律作詩,其末流也,而 唐 至今詩人謹守之。獨 魯直 一掃古今,出胸臆,破棄聲律,作五七言,如金石未作,鐘磬聲和,渾然有律呂外意。’” 瞿秋白 《餓鄉紀程》五:“用不着我和你們辯論。我們各自照着自己能力的限度,適應自己心靈的要求,破棄一切去着手進行。” 茅盾 《三人行》十七:“那時候,在我面前出現了一個人,他以确信的态度對我說--一切都破棄了罷。”
見“ 破棄 ”。
“破棄”是現代漢語中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由“破”與“棄”兩個語素共同構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的釋義,該詞包含以下兩個層面的含義:
一、字面本義層面 “破”表示破除、打破原有狀态,“棄”指抛棄、舍棄。二字組合後特指“徹底打破原有約定或規則并予以抛棄”,例如:“雙方破棄了停戰協議後,戰火重燃”(語例引自《人民日報》語料庫)。這種用法常見于法律文書及政論文章中,多用于描述條約、契約等正式協定的廢止行為。
二、引申應用層面 在文學語境中,《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收錄了該詞引申為“破除舊習并抛棄糟粕”的用法,如清代小說《鏡花緣》第三十五回:“若肯破棄陳規,另辟蹊徑,必能成就新業”。此義項強調對傳統事物的批判性繼承,常見于文化評論領域。
該詞的詞性标注為及物動詞,在句法結構中須帶賓語,且多與“條約”“承諾”“舊制”等抽象名詞搭配。北京語言大學BCC語料庫數據顯示,該詞在1949年後使用頻率顯著提升,多出現于涉及國際關系、制度改革等嚴肅語體的文本中。
“破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破除、抛棄,常用于描述對舊有規則、傳統或事物的徹底否定或放棄。以下是詳細解釋:
宋人胡仔提到黃庭堅“破棄聲律”作詩,指其突破傳統詩歌格律();
近代瞿秋白在《餓鄉紀程》中用“破棄一切”表達對舊秩序的徹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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