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官職以外,又任他官。《韓非子·說林上》:“公佩僕璽而為行事,是兼官也。”《韓非子·用人》:“人臣皆宜其能,勝其官,輕其任,而莫懷餘力於心,莫負兼官之責於君。”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故事二》:“古之兼官,多是暫時攝領;有長兼者,即同正官。”
“兼官”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含義指官員在本職之外同時擔任其他官職。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詞源于古代官制,指官員在已有職務的基礎上兼任其他官職。《韓非子》多次提到這一現象,如《說林上》記載:“公佩僕璽而為行事,是兼官也”,強調官員跨越職權範圍履職的特性。
曆史制度特征
語義演變
作為成語使用時,既可褒義形容才能卓越者能勝任多職,也可貶義指貪圖權力的行為。
引用說明:以上内容綜合了《韓非子》原始文獻、唐代制度記載(如《夢溪筆談》)及現代詞典解釋,覆蓋詞義本源與曆史流變。
《兼官》是指同時擔任多個官職的意思。
《兼官》的部首是「⼆」和「官」,其中「⼆」是四劃,「官」是七劃。
《兼官》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官僚制度。在古代,有些官員因為能力出衆或者獲得皇帝的賞識,在擔任一職的同時被兼任其他官職。這樣的情況稱為「兼官」。
《兼官》的繁體字為「兼官」。
古時候的「兼官」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形狀與現代相類似,隻是筆畫有細微差别。
他在政府部門擔任部長一職,同時也兼官省級*********的主席。
兼任、兼職、兼并
雙重職務、多職兼任、兼任官職
專職、單一職務、唯一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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